在攜程上預訂中秋前往泰國的旅游度假產品,下單付款7000多元,行程單和發票都出了,攜程發出確認單和發票后,簽證費、我在當地預訂的旅游項目都產生了,結果半個多月后,攜程卻打電話告訴我航班包機“因為人數太少取消了”,想跟我取消訂單。如此國際玩笑不是戲弄消費者嗎?!不講信用明目張膽毀約,如果我預定了班機和酒店,發生no show,我還是要付款,但是攜程就可以說取消就取消嗎?
攜程一再表態他們只是幫我訂機票,但是我訂的不是機票,是一個旅游度假產品。如果我在旅行社預訂了,可以單方面毀約嗎?為了這次行程,我付出多少時間、精力去規劃,還要預訂當地的旅游項目,還要跟公司請假。最后攜程一句“包機人太少”就取消已經訂立的合同,消費者的權益如何保障?攜程置消費者與何種地位?企業的信譽何在?
訴求1:同航班公司溝通,執行當次航班、酒店
訴求2:更換相近日期同等級別直飛航班、酒店,并對更改日期造成的訂單損失、請假誤工費、毀約費進行賠償
訴求3:全額退款,并賠償訂單3倍金額作為行程取消造成的其他預訂損失費、精神賠償金和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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