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3日我通過藝龍網預訂了9月16日-19日勝意大酒店勝景房三間,入住三晚,328元/間/晚,總金額2952元(訂單號63829705),由于需要預付款,我用信用卡支付了2907元,用藝龍現金賬戶支付了45元。之后某日,我繼續瀏覽該網站,發現同酒店同房型價格只有300元,于是我打電話溝通,我認為越早提前預訂越便宜,藝龍售后也認可了我的說法,同意按新價格給我。但要求我重新預訂3間3晚,并預付2700元(訂單號65662510),同時取消原訂單。雖然不明白藝龍為什么要這么復雜,為什么不直接退差價給我,而是要求我另外支付訂單價格,但我還是同意了,并且我也獲悉了我的原預付款最長在15個工作日退還。之后,我打了三次電話詢問退款事宜,藝龍售后答復還未退,我懇請藝龍快點退給我。但是知道9月24日我依然未收到退款,我又電話到藝龍詢問,依然沒有結果,并且告訴我還需要5-10個工作日才能退款。我告訴藝龍,這種大公司為什么不講究信譽,不講究效率,藝龍居然還好意思說我們是大公司,所以處理不過來云云。我說我的資金被占用,信用卡還產生了滯納金,藝龍不能說一句話抱歉,就讓人傻等。藝龍的通話記錄都有錄音,我主動打電話不下5次。315可以要求藝龍提供錄音。
我的訴求:1、1個工作日內立即退款給我。2、2700元資金占用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3、2700元未還款產生的滯納金(按建行信用卡規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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