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上次在315發稿已經有一月之久,這一個月一直在辦理一系列英孚需要我提供的證明文件。
在第一次315投訴之后,校長電話聯系了我,她言辭含糊的說:“聽說你在一些微博之類的公共場合發文說退款的這件事,鄭小姐,你要知道,這是沒有用的。”。我回答她說,我沒有在微博上進行宣傳,因為你們一再拖延退款的事宜,我迫于無奈只能在315平臺上發文尋求援助。她又說:“你要知道,我們是按照合同辦事的,你這樣發文也是沒有用的!!!”
我當時很驚愕,這口吻是威脅還是什么?我一時語塞,連這類國家質監局認可的315投訴維權平臺都被英孚的校長說成沒用的,那我們這樣的受害者還能去哪里申訴?
隨后朋友的一席話提醒了我。她說你應該打電話給總部投訴,光跟分校的溝通是沒有用的,他們只會想方設法阻撓你退款,你跟總部投訴,總部會給他們施壓。之前一直沒有打電話去總部,是考慮到如果廣州萬菱匯分校能解決這件事的話就不用上升到總部解決的程度,也不至于總部施壓讓課程顧問和之前推銷給我這個課程的小姑娘不好過。
果然早上打電話去總部的,幾個小時以后,廣州萬菱匯分校的校長就打電話來約我見面。見面后校長這才告訴我退款不是沒得商量,但是要求我提供一切財力不能負擔的證明。意思就是要我把家里所有的有效證件或是證明文件都給她。我就納悶了,貴校又不是執法機關,憑什么要我毫無保留的提供這些私人文件?校長說你不提供我沒法給你向上頭申請,你只有提供了我才能嘗試著幫你。她還說我也是想幫助你的。口吻像是委屈自己施恩于我,恨不得要我感恩戴德!
好!既然他們要文件,我就提供。因為之前我提出退款一是對英孚的教學方式所達到的效果和師資力量的嚴重質疑,二是由于財力方面無法支付起每月的貸款,三是由于需要回老家無法繼續學業,現在英孚對原因一矢口否認,原因二、三需要我提供無法支付的財產證明,但是只是出于同情我的角度幫我去申請!。看來是一定要把我逼得去跟財務公司借債才罷休啊!但是財務公司是不能涉足的,我已經連續三個月都在向同事借錢還貸了,同事們都看不下去了,而且我也不好意思再借了。不久離職后更加沒有收入,在廣州連吃住都成問題,還拿什么來還英孚強制辦理的交通銀行貸款?
于是我現在整理了文件提供給廣州英孚萬菱匯中心,其中包括:離職證明、欠款證明、月收入證明。希望他們真的能向他們承諾的那樣有這些證明以后可以辦理退款。
將此流程寫出來一方面是希望能給大家參考,不要再被英孚的花言巧語蒙騙!另一方面也是希望315可以監督英孚旅行自己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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