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訴精銳的有兩件事:
1. 我女兒6月高考完后與該機構合同結束,6月中旬結賬時就發現他們合同有出錯,但是一直到今天,他們仍沒有解決,不是換負責人,就是負責人辭職或是出差等種種托辭,這是他們承認的錯誤,竟然還拖到現在。我手頭有最后一次談話錄音。
2.由于交涉下來與我心中的應退金額出入較大,還好我有我女兒每一節課的記錄,所以我和對方仔細核對了每一節課時,畢竟一節課也要540元,后來漲價為630元了。結果有一節語文課,趙文鳳老師上的課有出入,時間是2013年4月23日的。我的記錄中沒有但是她一口咬定說上了。他們精銳每節課都會有課票,而且必須是由上課學生自己打印,交給老師,然后由學生親筆簽名的。我認為時間長了,大家都無法說服對方,當然我可能也有疏忽的情況,就要求他們查課票,他們先是百般推脫,說是課票交給總部了,查起來麻煩。后來在我的堅持下還是去查了,結果簽名不是我女兒的,而是趙文風老師的簽名。后來幾次交涉中,就是該老師尋找各種理由找借口,反正每次去精銳都有新的狀況發生,讓我不知道如何應對。現在最大的問題在于:1. 課票不是我女兒簽的名字;2. 我女兒沒上課這張課票從何而來,不是說只有上課學生才能打的嗎;3.趙文鳳幾次交涉的口徑完全不一致。
所以涉及的金額是,合同的錯誤時2160元和一節語文課630元,總計2790元。
不過,課票在他們手里,我只有我自己女兒每節課的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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