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4號我在途牛預訂了<馬爾代夫伊露薇莉島The Beach House4晚6日自助游>上海美佳直飛,2沙2水出境游,總額2人26700元團期為2013年10月29號。我在10月7號感覺身體不適,然后再10月8號早上去醫(yī)院進行抽血檢查,在10月8號下午3點多得到報告告知懷孕了,醫(yī)生建議在8周內避免坐長途飛機或過于顛簸的交通工具。我們出行的路程中有長途飛機8小時,快艇45分鐘,內陸飛機45分鐘,我跟老公及家人一直覺得旅途過于勞累決定取消或變更行程。于是在下午4點左右聯(lián)系了產品經理,在我的產品經理詢問為何要變更或退團時我告知今天剛查出懷孕了,不適合長途出游。產品經理的回復是那你們的損失會很大。我詢問有無其他方法,因為我不是自己主觀上不想去而是身體情況不允許,并詢問改期或推遲出行可以操作么?產品經理所改期跟推遲一樣都要付5000/人的手續(xù)費。我問可以給我點時間我問朋友誰要去的轉讓或者是你們幫我代賣下。對方回答是代賣的話我們是沒義務的。如果轉讓的話要在10月9號下午5點之前告知,否則無效!
我跟老公一晚上沒睡,總價才26700的團費要扣除手續(xù)費10000多,在9號早上我早早的起床看途牛的霸王條款到底多霸王,在翻閱他網上的條款時明確看到寫著如果因為懷孕的話可作為特殊事件進行免費變更行程或減免一人損失,只要出示三甲醫(yī)院的證明。此時我真的很氣憤:1.首先你們的客服在明知我懷孕的情況下并且在我詢問多次有沒有其他解決方法時不告知有這個條款,只是說如果在10月11號后退款損失會更大,需要交納更多的手續(xù)費。這就是欺瞞,是打算在給我施壓的過程中讓我盡快選擇退團。2.在我第二天知道有這么一款后致電客服,產品經理回電說昨天我打你電話沒人接,本來想告訴你的。是的,他是在8號下午16點36分致電給我我正在通話沒接,可是隨后他就發(fā)了條短信給我說忘了跟您說如果你要變更他人出行要在9好下午5點前告知出行人行么,接下去我們有對這個問題討論交涉,產品經理都沒有提出上述懷孕這一條款。如果真想告知我在我們討論交談時就應該告知。3途牛說的5000塊手續(xù)費說是酒店方的手續(xù),那我想問在沒給我們酒店確認書及機票出票的電子客票時,我憑什么相信你已經預定,就算預定,我拿什么看出酒店方收取這么多手續(xù)費?在上述不誠信的沒告知孕婦可以減免手續(xù)費的時候我就已經對途牛失去信任。團費總共26700,卻需要支付酒店1萬的續(xù)費,而機票是無損的,那這一萬元是哪里出來的金額?4.在我感到失望至極的時候我問可否幫我代售下,客服的回答是我們沒有這個義務!是,你們是沒有這個義務,可是站在服務行業(yè)的性質之上你們是否應該為客戶著想盡量幫客戶解決問題,而不是一味的說出一個數字毫無人情味。面對途牛如此不合理的要求及對客戶的欺瞞,請求3.15幫助我們解決,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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