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歡樂谷入口處,距離檢票口不到百米的位置,分隔護欄將道路收緊,形成了一個入園之前必經的人行通道,邊上有保安員值守,明示進行安全檢查。游客通過時被要求打開隨身攜帶的包接受檢查,發現自帶一次性雨衣便拿出扔在留置桶里。在護欄上,懸掛著醒目的條幅,上面明確寫著外帶雨衣、批量食品、飲料謝絕入園。向保安員詢問:“你們不是安全檢查嗎?自帶雨衣也有安全隱患?”保安員說:“自帶雨衣質量不好,也有安全隱患不允許帶。”實際上歡樂谷內叢林水戰、激流勇進、礦山漂流等水上項目,由于游玩時會飛濺水花,需要穿上雨衣。在歡樂谷景區外便宜的一次性雨衣僅賣2元,貴的也不過3元,但在園區內部,售價則是10元,而且不分成人兒童,一樣是一次性的雨衣,玩完一個項目已經濕透,再玩其他項目也起不到防水作用,所以玩三個水上項目每人要額外付30元。歡樂谷全價門票200元,連一個價值2元的一次性雨衣都不能贈送,而且不允許自帶,明顯強制消費!消費者不能用自己的雨衣,要用景區賣的雨衣,相當于剝奪了消費者的選擇權,強行搭售。根據護欄上條幅明示禁止帶入的物品來看,歡樂谷要求游客開包安檢的目的不是為了人身安全考慮,是為了排除消費,也侵犯了公民的一般人身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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