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深圳--桂林 2013-9-30 21:30 粵B21***,車次J00**,座位3號,遺留一部黑色柯達相機。
10月30日中午到桂林八中下了車,下午到酒店準備出去的時候,發現相機遺留在車上的3號車床上,才想起相機蓋在被子下了。當時沒有拿到司機的名片,只能打0755-95000電話幫查找,問95000的客服要司機聯系方式及車牌號,一問三不知,客服說先幫查下。接著兩個小時后,又打電話問,是另外一個客服接,我們問查得是否有消息?客戶回答說即然說了找就會找的。次日及后面的幾天打電話,每打一個9500接的電話是不同一個人,每接一個客服都要我們從頭述到尾這遺失的機相事情,后面打的電話,接電話的客服都更離譜,說:你們怎么不早點打電話來呀?她們的這一句話,證明前面我們打電話查相機的事情,前面的客服根本沒有登記和上下班工作交接,我們每打一個電話,她們每接一個電話,都行要我們講這個來龍去朧的事情,她們每一次反應就是:過了這么長時間才打電話,怎么不早說呀。
后面打0755-83587699這的投訴電話,簡直是投訴無門,第一次反應也是說怎么不早點打電話過來呀。說會安排下去查,過了兩天,來個電話應該是司機的電話,說沒找到。我說怎么可能,當時相機下車時忘了拿是因為相機蓋在被子下,我也回頭看了床上沒東西才下車的,但忘了蓋在被下還有相機。車上也有攝相頭的,即然其他乘客沒拿,不掀起被子是看不到的,肯定是工作人員整理看到拿走不上交,另一個是遺失當時我們有打電話上報,客服根本沒把信息登記往下報。說完,司機說我再去找找,后面就無果了,他們工作是這么無責任心嗎?福田汽車站的管理就這樣的嗎?現在打投拆電話都沒人接了,肯定是看到是我這邊電話打,干脆就不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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