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訂了山東航空18:50的飛機從南京到福州 ,結果航班延誤三個小時,導致我回到福州已經十二點多. 航班延誤沒有通知,機場換柜臺也沒有通知,當時因趕時間 ,提早夠買他們公司的高價格,晚上有十點多便宜的折扣我們都沒有考慮,
延誤一個多小時后,讓我們登機,結果上了飛機又坐在飛機上等了兩小時.起飛前我就在飛機上打過客服熱線.答應稍后給我回復,16號下午給我來過電話,當時我在趕飛機,我讓他明天再回,
接下來打我電話,因為工作沒聽到,就再也沒回復過我,半個月后,我再打投訴航空公司需要給我一個說法,客服人員說再次記錄,三天內會回復,還是沒有回復.
又過了十幾天我再次投訴,好像是第一次給我打電話的客服人員,給我回復,說延誤三小時客人已到機場沒有必要再通知.說航司規定不給賠償.說三個小時內延誤是正常的,我要求他們提供相關文件,他說沒有義務告訴在哪里查,我問他為什么一個月才給我回電話,給出的回復是他們很忙,沒時間處理我的投訴,態度惡劣,強行掛機,
希望相當部門能夠好好調查相當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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