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6日在“酷訊旅游”(www.kuxun.cn)購買11月8日上海-贛州機票(航班MU2994),其下代理商“114機票網”在乘機人不知情情況下向其出售了多段航程的聯程機票(11月8日上海-贛州機票為其中一段,其他段次航班非本人所需),并且未在支付和出票前告知乘機人實情(即以乘機人名義購買了這多段行程機票)和轉嫁承擔的費用,而“酷訊旅游”網站顯示所購買上海-贛州MU2994航班票折扣約為7折(票價574,原價810)。其后,本人因行程變化需退票,并于起飛前七日提起退票申請,第一次聯系被告知票價一份不退,經多次交涉,又被告知要按票價80%收取退票手續費,同時未經本人同意,擅自將本人的退票申請拒絕處理,本人不得不于11月4日重新提交退票申請。酷訊旅游網監督管理不力,處理效率低(11/1投訴,目前仍未解決,并擅自拒絕退票申請),多次致電投訴處理未果,將本人推給代理商解決,使得乘機人額外支付時間成本和由此增加的手續費(從起飛七天前的20%增加為80%)。
備注:
上航/東航退票改簽規則為(可在東航網站上查詢):
6-9折扣機票,在航班起飛七天前,退票手續費為票面價格的20%(下同);七天-起飛前兩小時退票手續費30%;
6折或5.5折以下特價票,起飛七天前退票手續費40%;七天-起飛前兩小時退票手續費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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