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攜程老會員。計劃2014年春節到港澳旅游。11月30日,先在攜程網上咨詢相關線路后,選擇港澳自由行。因春節假期時間尚未確定,當時本不想下單,后咨詢被告之該類產品早比遲定肯定要便宜。故當天就下單預定2014年1月28日到港澳的旅行。并支付10986元(含25元禮品卡支付)。
12月5日,攜程網上同樣線路,所有出行內容都一樣的情況下報價卻只有10040元,差額達946元。我先后4次通過網上,電話反映該問題。要求解釋并退差價。剛開始客服還答應和有關方協調,看能否退差價,給我一個滿意的答復。后回復是,差額是因為機票是實時折扣價,機票下調的原因,是航空公司的行為,和攜程網無關,也無過失。不負擔退差價。
我事先在網上咨詢過,得知早定比遲定便宜,才下單。這個是事實。出現這種情況,攜程網把責任全部推給航空公司,算對你們的會員負責嗎?投訴部門工號760715的先生打比方說,自己十一買的三星手機,過幾天就跌價了。也沒有辦法,他也很無奈。;請問買旅游產品和買手機兩者能比較嗎?后又說攜程網上咨詢是說過早定比遲定便宜,這個僅僅是咨詢而已又不是合同。那也沒有法律效力。請問,攜程網還講不講誠信?;
提前近2個月定的港澳游還未出行,5天時間就相差900多元。請問,攜程的服務理念是什么,這樣的服務和處理方法還讓人放心嗎?
【中國質量萬里行聲明】:本欄目下的消費者投訴文章,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布/發表。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對于不當轉載或引用本網內容而引起的民事紛爭、行政處理或其他損失,本網不承擔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