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在攜程網站訂購臺灣自由行套餐,選擇的航班都是大連至臺北往返直航,由于涉及后續航班特選擇直航(1月29日大連-臺北,2月3日14:30-16:35臺北-大連)。由于有后續安排且我先生腰不太好,不能長時間坐飛機中轉,故必須選擇直飛航班。
12月6日在將航班加入航班管家時發現回程航班是臺北到廣州,打開攜程查看訂單情況。在訂單頁面中顯示的回程航班時間與我當時訂票時所見時間一致“2月3日14:30-16:35臺北-大連”,但是在最后有幾個小字“1程中轉”,點擊后顯示“2月3日14:30-16:35臺北-廣州,19:30-22:50廣州-大連”。致電攜程客服投訴,客服表示在提供相關截屏內容后查證后回復。
12月10日 投訴處理人員告知數據還在查證中,告知我還需要等待。提出解決方案:賠償20000積分(相當于200元人民幣)。我拒絕,堅持要查證。客服又提出讓我先預定所需直飛航班及酒店。當時考慮到調查情況未明,不想無限擴大損失,故未訂。
12月17日 投訴處理人員告知“從訂單數據來看他們確實有信息錯誤”,我要求改2月4日的直飛航班,客服表示,12月10日有提醒我先預定,這一周的差價他們不能承擔,我表示愿意承擔從12月11日-12月17日臺北直接大連的航班的差價(12月17日13:00前為含稅4406元),客服告知“12月10日的價格查不到,且因為我當時沒有聽客服的提醒訂票和酒店,攜程僅承擔之前訂的2月3日返回退票手續費200多元,其他概不承擔”。
目前損失:
1、11月4日所訂返程機票和12月17日所訂返程機票的退票費及差價(4406-2422)*2=3968 (價格均以12月17日網上查詢為準,由于攜程告知無法提供11月4日或12月17日的價格)
2、多住一天的酒店費用(原預定酒店已經沒有房間,訂了附近另一家酒店)1166元。
共計費用5034元(已忽略旅游組合和單獨訂之間的差價等因素,以單獨訂價格為準)
【中國質量萬里行聲明】:本欄目下的消費者投訴文章,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布/發表。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對于不當轉載或引用本網內容而引起的民事紛爭、行政處理或其他損失,本網不承擔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