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朋友出差,用手機在攜程上訂了7天酒店房間3間,每間187,。攜程網要求繳納擔保金571元(總的房費)。和朋友到酒店后,發現酒店環境很差,當即打電話說要取消訂單。攜程網客服打電話至7天酒店確認(珠海拱北口岸店),7天客服表示沒入住可以退。攜程網客服說可以取消,讓我們先離店,她在系統備注下。我們在別的酒店住下后又給我們來電話說會和7天酒店溝通,第二天才能回復我們(之前答應可以取消了,打電話來反悔了,我們以在別的酒店住下)。第二天打來電話,和7天酒店高層協商后,不能退擔保金。隨后我致電到7天酒店店長,店長說他們和攜程網有協議,他們收的是攜程網的錢。而攜程網收了我們消費者的錢。我在沒有看到消費東西的情況下,下了訂金,但酒店我不滿意,也打了電話表示要退,開始也答應了我們。作為消費者我認為攜程網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
1、擔保金是總的消費金額,不合理
2、我們沒接受到服務缺收了我們的錢(而且是全額)
3、欺騙我們,讓我們離開酒店后在別的地方住下,又說第二天給答復(那當天我們住哪里?)
附件發至tousu@315online.com(投訴攜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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