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春節,我們全家五人通過攜程預定了西安到日本的機票,以及日本北海道到東京的機票,二月八日早上我們全家到達新千歲機場后,發現航班信息顯示關閉,立刻與攜程聯系,結果幾十個電話過去,攜程告知我們他們自己能夠看到的狀態是正常登機,說讓我們在現場自己與日航聯系,我們在現場問了日航在場所有服務人員,均告知等待,我們將后續在東京的住宿和機票告知服務人員,均未果,由于涉及東京的住宿費用以及后面行程,我們只好選擇了鐵路千辛萬苦到達了東京,減少了后續的損失。
回國后,我們與攜程聯系,希望能夠退出新千歲到東京段的機票費用,結果被告知不可以,只可以退一百元稅款。
我們認為攜程在以下幾點存在嚴重的問題,首先根據航班取消原則,攜程告知我們他們得到消息后第一時間通知我們,結果我們已經到達機場才發現飛機停運。攜程在這方面存在嚴重的失職。
其次,由于所有航班我們均通過攜程預定,攜程在明確知道我們后續行程從東京將回西安的航班,,未提出明確的建議和合理的解釋。作為一個專門做旅游產業的企業而言,我們認為他們當時應高知我們正確的處理方式,如何來解決現場的問題,因為既然與攜程發生了購票關系,我們事實上應是一個履行合同和責任的關系,但是攜程并未真正履行好這方面的責任。
再次,回國前我們在日航的服務部開具了航班取消證明,證明這段旅程我們并沒有乘坐日航飛機,要求正常退票,我們未多申請所謂的賠償,僅僅要求正常退費,結果不能解決?
目前,我們認為攜程應該正常地解決退款新千歲到東京段的機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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