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愛人報名參加了貴社2014年2月25日 – 2014年3月7日的歐洲旅游團。參團期間,于3.2日到達巴黎入住旅行社安排的巴黎ibis budget酒店,發生床鋪蟲咬事件,具體過程描述如下。當時酒店方及出團旅行社方(同盛假期,據說跟凱撒是一家)對于事件事實、過失和責任做了口頭確認,我們也同步報告給了貴社負責人張軍,但是一直沒有給予解決答復。目前我已確診為丘疹性蕁麻疹,渾身和臉上發了很多,癢的根本無法睡覺。
具體過程:
3.2 入住巴黎ibis budget酒店
3.3清晨起床,發現床上有5只紅褐色活蟲,兩個大的體長1cm,3個小的體長1-2ms。當時蟲子收集在一次性口杯里。我的身上有一處咬傷,我愛人背部2處。
3.3 領隊和酒店方確認事件發生,給我們換了房。并承諾給我們一個事件的書面確認。但是晚上回到酒店,沒有任何解決。晚間值班經理聽了我的陳述,還讓我寫了發生過程,傳真給負責部門做簽字。當晚酒店方不讓我們把裝有蟲子的密封口杯再帶入房間,為保存證據,我們做了寄存。
3.4 清晨,沒有得到任何反饋。日間領隊告訴我晚上會帶我們去醫院檢查。
3.4 晚上回到酒店,酒店和領隊改口,說去醫院檢查需要我自己付錢,獲取結果后舉證酒店。根據領隊的要求,我們把蟲子的照片和被咬的照片,都發給了領隊自己的郵箱。
3.5 清晨離店時,領隊和同盛仍未給我們做任何答復,在酒店等待近3個小時。期間,貴社和地接與領隊電話溝通很多次,但是仍未見領隊有任何進一步幫助,反而是逼著我們離店。我們要求同盛給我們發事件發生的正式確認,被領隊以個人無授權理由拒絕;他口頭說在離境回國前給我們解決,但是我們要求有書面確認這個承諾時,又遭到了領隊拒絕。同時,領隊對我們在酒店的取證沒有任何協助。無奈之下,我們寫下了具體過程,全團人員聯名簽字確認了事件發生過程記錄。
蟲咬后直到現在,我和愛人身體皮膚有不良反應,每天身上不定處都在起各種紅癢小包。
投訴點:
1. 北青旅對境外旅游團用戶沒有任何安全保障,對我和愛人的意外遭遇,包庇推卸責任,不予解決,完全不顧及我們用戶的人身安危。違反出團服務承諾。
2. 北青旅及同盛假期委任的領隊嚴重失職,違反出團和領隊職業義務和職業道德。
我的訴求:
1. 我會去醫院做皮膚和血液檢查,北青旅應承擔產生的檢查費用和所有相關的診治費用。如感染潛伏期較長的病毒疾病,或者造成長期后遺癥,北青旅應承擔全部責任,予以人身受害賠償。
2. 由于貴社選用的酒店衛生基礎條件不合格,導致我和愛人健康受損,事件發生后遲遲得不到解決,嚴重影響了我們的度假體驗,造成了嚴重的心理障礙。北青旅應退賠我和我愛人本次參團的全部費用,包括:團費、領隊收取的所有自費項目費用、本次行程相關的自付交通費用
3. 由于貴社選用的酒店衛生基礎條件不合格,導致我和愛人健康受損,事件發生后遲遲得不到解決,嚴重影響了我的度假體驗,造成了嚴重的心理障礙。北青旅應賠償我和我愛人本次參團休假的誤工損失費。誤工損失費可按我和愛人參團行程期間的日收入計算。以及確診后無法正常工作的相關誤工費用。
我們可以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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