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程機票訂單號1018074511,買了5月30日,東方航空,上海-沈陽兩個人的機票,機票已經使用了,昨天突然心血來潮想去東航官看看我的機票使用過以后是什么樣子的,結果讓我大吃一驚,在攜程買的時候是498元一張票,但是東航官網顯示的價格是350元一張票,攜程的價格賣高了148元,我們兩個人就是296元,296大洋就這么平白無故莫名其妙的被攜程賺了黑心錢。詢問懂行的朋友,被告知很有可能是攜程網站上顯示高價票,但實際他們有能力訂到低價票,實際是用低價票來銷售高價格,機票的艙位等級可能都是不一樣的,一般這種情況發生在小公司,只是沒想到攜程這大企業也這么做,這不是騙人嗎!氣憤啊!向攜程投訴了,經多次電話溝通,對方死不承認他們的無良行為,始終以各種消費者聽不明白的理由進行搪塞。消費者難以抗衡攜程的店大欺客,296塊錢對他們來說連九牛一毛都算不上,他們老板去哪個高檔酒店喝一杯白開水也要好多錢了,但是對消費者來說,這296可是好幾天的生活費啊!求政府為消費者主持公道!謝謝!盼復!上天無路,入地無門,難道因為消費者是普通老百姓,是弱勢群體,就活該倒霉么?! 如果我是個名人或高官或某大老板,相信攜程解決問題的態度很定會積極很多! 下面說“是否掌握相關證據”,我就不提供截圖了,在攜程訂票都有記錄的,讓他們用票號自己去東航網站查去吧,在攜程網上顯示是498元,東航網就是350元!氣憤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