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同程涉嫌欺詐消費者 | |
投訴目標:同程旅游 | 投 訴 人:余女士 |
投訴時間:2016-07-17 | 投訴地區:江蘇省 |
2016年6月26日 我方兩人在同程上定去菲律賓長灘島的旅游產品 ,訂單號102156945,預計20160905至20160909出游,付款7098元。712日 我方因中菲關系緊張,予7月12日晚上與同程客服溝通,同程方表明第二日有專人與我方聯系,7月13日同程客服表示愿意協助我方盡量全額退款,7月14日同程方致電表示希望我方繼續此次行程,我方表示愿意考慮一周,7月16日我方表示想取消行程,同程方表示此次行程是包機行程,我方若取消,需要承擔機票+酒店費用,周一將損失清單發給我方郵箱,此行為明顯不符合簽訂合同,合同并未指明有此損失,簽約前也并未告知此情況,合同上表明在出游前30日以上解除合約,未辦理簽證的,出境社應向旅游者退還全部旅游費用,而此時,我方并未辦理簽證,距離出游也還有50天。同程明顯有欺詐消費者行為,應按照簽訂合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