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年夏天在新鄭市中華路激活人生健身房辦了健身卡,同年10月里面的教練催促我買私教課,我當(dāng)時被催促著去前臺交了五百元錢,教練告訴我課程什么時候上都可以。
2、后來因工作原因一直沒空去健身房鍛煉,私教課也沒上,跟教練溝通,教練一直推脫說我什么時候回去再上課都可以,我要求退費,告訴我可以推薦一人去他們健身房辦卡把我的錢轉(zhuǎn)給對方。
3、今年我再次要求退費他們明確告訴我不退,說健身房規(guī)定不退費,這課程給我留著,我什么時候回來上課都可以,或者讓我的朋友去他們那辦卡,把這五百元錢轉(zhuǎn)給朋友。
我要求健身房歸還我的五百元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