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8年4月23日到27日參加常熟華圖教育開辦的2018年蘇州醫療衛生面試錄用考試協議培訓班,并于2018年4月18日簽訂合同,支付13300元,但是現在在涉及退款時才發現,在簽訂合同之前,常熟華圖教育招生員對于醫療衛生單位招聘考試面試協議班的協議的解釋存在很大問題,對調劑的解釋錯誤并且刻意忽略第二次招聘,并說可能沒有第二次招聘,有侵犯消費者知悉真情權,欺騙消費者,誤導并誘導消費者高額消費的嫌疑。
具體原因如下:
第一,在簽合同前和退款過程中,招生員不僅對調劑的前后解釋不同,簽訂合同前,根本就沒有提到過第二次招聘,向消費者講解協議不夠全面,事后卻說第二次招聘屬于調劑。
第二,招生員在簽訂協議前,提到不能反超翻盤,面試不能考到第一,就退費。仍然沒有涉及第二次招聘。
第三,招生員誘導我報協議班,說是比較合算,仍然忽略了第二次招聘,但是當我知道第二次招聘被錄取的也是不退錢后,發現報普通班更加合算。
第四,還有其他學員和我情況相同,說如果那個崗位不被錄取的話,就退錢,可是第二次招聘被錄取后,也說不退,在跟該學員講解時也沒有涉及第二次招聘。
第五,在轉成微信協商后,對方超過11個小時,除了好友驗證的消息外,一條消息都沒有回復。
當然我不否認面試班對我的培訓是有效果的,在有些時候我語氣也比較不好,在此我向她道歉,可是招生員的服務確存在侵犯消費者知悉真情權,欺騙消費者,誤導并誘導消費者高額消費的嫌疑。我的投訴訴求是常熟華圖教育在相關官方網站上公開道歉,并且完善自己的服務質量,公開承諾不再犯類似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