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于8.6在攜程購買了我和一位朋友8.19宿務航空5J568從宿務到馬尼拉的機票,計劃于19號10:55起飛。但是在8.19早上收到攜程通知說我的航班被改為5J586,在20號凌晨2:45起飛。
2、我和攜程說不行,因為有急事趕去馬尼拉,攜程說最早只能能改為5J556,19號晚上22點起飛。我說如果沒有別的辦法,那就只能這樣了。
3、然而5J568沒有被取消,只是延誤起飛了,我從宿務航空官網和飛常準上都看到了該信息。該航班在19號下午14:04就起飛了,并在15:12到達馬尼拉,并沒有被取消或者集體改為5J586。
4、我非常氣憤,因為急事被耽誤了。我認為是攜程在幫我預訂機票過程中出現錯誤,或者與航空公司溝通不當,導致我被改簽。因此向攜程投訴。攜程在第二天的回復中說確實查看到該航班在19號下午就起飛了,為什么會這樣還不清楚,需要繼續和航空公司聯系。我要求1500元的賠償,攜程只提出賠償100元代金券。沒達成協商。
5、然而在8.24攜程再打電話給我,一改口徑,說并沒有看到5J568在19號下午起飛,要我提供證據。我有飛常準app的截圖,然后攜程并不認可,要求有官網的截圖。但是官網上已經查不到過去時間的航班信息了。我認為攜程出爾反爾,一改之前的說法,非常不負責任。而且為什么航班其實只是延誤起飛,而把我改簽,但現在沒有合理答復,因此向315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