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實際提供服務與事先宣稱的6重超級服務一價全包有較大偏差,且事先不告知客戶(如第2天溫德米爾全天行程只有“當地一日游”這幾個字,且司機也不熟悉當地情況,緊急聯系客服,完全得不到回復,有微信截圖作證),對人地生疏的客戶帶來極大困擾。2,合同低價轉包,司機加導游縮水為包車服務,客戶基本游覽要求全憑自己臨時補習當地情況。事后與公司溝通,得到答復是行業慣例。3,合同簽訂程序藏貓膩,誘騙客戶先付全款,再給合同。對合同內容不符部分強調是格式合同,先簽沒關系(如客戶實際是從英國考文垂出發,合同行程上卻寫北京市出發),導致客戶無法事先發現隱藏諸多陷阱。宣稱的7*24小時緊急服務也完全無法兌現,客戶從海外發現問題起,就只能全部自己解決,所謂豪華游旅行體驗極為惡劣。4,事后與對方公司溝通,久拖之后給出的答復(2083號客服經向領導匯報后)是公司完全不存在過錯。僅能給予安慰性補償(但要訂該公司日后旅游服務時方能使用)。5,經向北京市工商局投訴和調解,商家仍堅持不存在過錯,但又愿意補償旅游中確實存在的問題(1000元)。我們的訴求:商家要調整對外不實宣傳(如6重超級服務一價全包),以免誤導消費者。對此次合同履行中的問題,應給與合同金額10%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