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9年1月16日1:19分去哪兒通過第三方平臺支付寶進行扣款火車票一張671元,春運期間提前搶購車票,對方未出示發票 2.2019年1月16日1:19分,出現問題,本人未能趕上該次火車(廣州出差) 3.2019年1月16日1:25分,聯系去哪兒網客戶,客服人員告知我先進行退票處理,然后在進行手續費申請,短短5分鐘時間扣除128元手續費,2:57分,去哪兒客服聯系告知無法申請,我不能認可。 4.原因如下:首先去哪兒扣款的時候未能通知本人同意扣款,直接扣除,購買車票都有付款時間,于1月10日委托去哪兒搶票,因時間過久,去哪兒于1月16日1:19分短信告知搶到票,隨后收到扣款短信,未尋求本人同意(期間6天事情都可能發生,如提前1-2天是有時間進行事情處理),發車時間為1月16日下午6:03分深圳-揚州,期間無法趕回(人在廣州),隨即立刻聯系客服詢問,因客服讓我優先退票,在申請手續費,如果未申請退票,先進行手續費申請,告知無法申請的話,那可以選擇時間趕回,達成本次火車 5.我的投訴:1.返還128元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