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月25日在去哪兒網預訂了成都民宿一間,入住時間為2019年3月11-14日,共3晚,合計價格1882元,網站于顯著位置標明,由于我賬號的信用等級高,無需支付押金,全款1882元付清后,我的訂單再次顯示:無需支付押金(實際以到店為準)。3月11日中午入住,房主本人及親屬親自在房間內打掃衛生,共處2小時左右,房主于2點左右離開民宿,沒有提及還需繳納押金及清潔費150元。當天下午4點,房主微信聯系消費者,要求以微信轉賬形式繳納800元押金和150元清潔費!理由是為我們提供了清潔服務,且上述兩項費用在描述中有所提及!消費者重新瀏覽去哪兒網站該民宿的描述,重要信息均需消費者手動展開隱藏信息,詳細閱讀方能看見,但由于去哪兒網錯誤引導消費者,使消費者認為無需繳納押金!且訂單內入住提示中沒有提及150元清潔費,故消費者認為上述兩項費用為店主故意隱瞞,且故意在入住4小后索取,威脅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