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線投訴:本人去年12月底,在網上看到東莞市長安鎮優勝培訓學校的培訓信息,里面寫著學模具無須基礎,抵不住誘惑報了名參加模具設計網絡培訓!
報名后,自學幾課后,后面的課程根本聽不進去,也聽不明白。 本人沒有提交過一次作業給他們的老師批改 ,而優勝的《入學須知》也沒有說過入學后不允許退款事項!
況且,優勝培訓學校只寫了收據給本人,并沒有簽訂合同,雙方也沒形成事實上的合同關系,那么我交的錢在優勝培訓學校角度來看就是不當得利,《民法通則》第92規定: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 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 訴求:退學費的1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