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3日,江蘇省南京市的王女士和中公教育(南京分校)簽署考試培訓協議,實付5080元費用。王女士投訴稱,“后來我和中公教育于2019年11月11日正常履行退款程序,并按要求提供了材料,協議上說明退款時間為30-45個工作日,可是截止2022年1月26日,已經遠遠超過60個工作日,我仍然未收到退款,跟中公有關工作人員聯系,總是各種理由推脫。”王女士介紹,1月26日她曾聯系中公教育工作人員,對方表示“什么時候打款不確定,讓我們等”。王女士的訴求是中公教育南京分支能盡快把應退的5080元退還給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