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城區的劉小姐在2021年11月13日通過攜程網購買了一張由阿聯酋航空公司執飛的“曼谷飛阿拉克中轉迪拜”的往返機票,票價為7610元,去程日期:2021年12月26日、回程日期:2022年2月2日。回程當天劉小姐按規定時間到達機場辦理登機,值機過程中被航空公司工作人員告知“乘坐阿聯酋航空公司航班需到指定醫院做核酸檢測,持非指定醫院的核酸報告將不予辦理登機”。但劉小姐本人并未收到相關信息,后劉小姐與航空公司工作人員溝通中得知,阿聯酋航空公司該政策頒發于2022年1月29日,且已經將該規定通過郵件發送給了攜程網。但攜程網并未將該重要信息告知劉小姐,導致無法正常辦理登機,被滯留在阿拉克,因而產生了酒店費用、交通費以及二次檢查核酸的費用共計1870元。后劉小姐與攜程網聯系,攜程網回復“他們幫忙核實了阿聯酋航空公司,該航空公司沒有指定醫院做核酸檢測”因此拒絕賠償劉小姐因滯留產生的費用。
劉小姐訴求:要求攜程網賠付因未提前告知航空公司規定導致滯留產生的的18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