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州市市場監管局公布2021年第一批15宗虛假違法廣告典型案例。
1.發布渲染風水迷信內容、樓盤升值等內容。
廣州市增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為銷售“瓏玥府”樓盤,通過微信公眾號、廣告機、橫幅、活動展板、宣傳冊等載體發布廣告,廣告中含有絕對化用語的內容、渲染風水迷信內容、樓盤升值等承諾內容,違反《 廣告法》和《房地產廣告發布規定》, 構成發布虛假違法房地產廣告行為。廣州市增城區市場監管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并處罰款160萬元。
2.廣告中含有“20分鐘直達廣州白云機場”等宣傳內容。
廣州市東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為銷售樓盤,通過微信公眾號、項目沙盤、宣傳板、改造的樣板房等載體發布廣告,廣告中的“20分鐘直達廣州白云機場”等內容,違反《廣告法》,構成發布虛假違法房地產廣告行為。廣州市增城區市場監管局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處罰款92萬元。
3.發布含有“部隊專供油”內容的虛假違法廣告。
廣州市象豐潤滑油品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眾號發布“內燃機合成潤滑劑”廣告中含有“部隊專供油”等表述,嚴重違反《廣告法》,構成發布含有“專供”內容的虛假違法廣告行為,廣州市增城區市場監管局責令停止發布虛假廣告,并處罰款20萬元。
4.發布非法代孕廣告。
廣州寶如愿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為推廣代孕中介業務,招攬有代孕需求的客戶,在百度貼吧、微博、微信朋友圈等發布非法代孕廣告,其行為嚴重觸碰公眾道德底線,嚴重違反《廣告法》,構成發布違背社會良好風尚的違法廣告行為,廣州市天河區市場監管局對其罰款100萬元,并吊銷營業執照。
5.擅用鐘南山形象做廣告。
麥德龍商業集團有限公司廣州天河商場在牛奶商品銷售區擺放自行制作、標示有“聽鐘南山院士的話 喝奶! ……”等內容及鐘南山院士卡通肖像的廣告立牌和宣傳單張,并無法證明鐘南山院士有發表此言論的真實性,違反《 廣告法》,構成發布虛假違法廣告行為,廣州市天河區市場監管局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處罰款20萬元。
6.發布的保健食品廣告,含有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的內容。
廣州狀元郎健康產業有限公司在微信公眾號發布的保健食品廣告,含有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的內容,違反《 廣告法》,構成發布違法保健食品廣告行為,廣州市白云區市場監管局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處罰款14.9萬元。
7.將虛構偽造榮譽牌匾懸掛在經營場所。
廣州居家瘦營養健康咨詢有限公司在其網站發布涉及疾病治療功能的保健食品廣告,并虛構偽造榮譽牌匾懸掛在經營場所,違反《 廣告法》, 構成發布虛假違法保健食品廣告行為,廣州市海珠區市場監管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并處罰款23萬元。
8.發布明示或者暗示保本、無風險等內容的招商廣告。
廣州雷軍兄弟健康研究有限公司在其網站發布明示或者暗示保本、無風險或者保收益等內容的招商廣告,違反《廣告法》, 構成發布違法招商廣告行為,廣州市白云區市場監管局 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罰款6萬元。
9.化妝品廣告內容涉及的實驗數據和科研資料均無真實性和合法性。
廣州市雅蘭絲化妝品有限公司在其網店發布的化妝品廣告內容,涉及的實驗數據和科研資料均無法證明其真實性和合法性,違反《 廣告法》,構成發布虛假違法化妝品廣告行為。廣州市白云區市場監管局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 消除影響,并處罰款15萬元。
10.發布醫療用毒性藥品廣告。
廣州專生美醫療美容門診部有限公司在其網站上發布醫療用毒性藥品廣告,有宣傳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的內容,違反《 廣告法》,構成發布違法醫療廣告行為,廣州市越秀區市場監管局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處罰款41萬元。
11.所推銷口罩的等級、性能、用途等與實際情況不符。
廣州市羽項康醫療器械有限公司在其網店上發布“一次性口罩”醫療器械廣告,所推銷口罩的等級、性能、用途等與實際情況不符, 違反《 廣告法》, 構成發布虛假違法醫療器械廣告行為,廣州市荔灣區市場監管局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處罰款50萬元。
12.宣稱使用的有關機構名稱等信息均未取得相應資質和合法授權。
廣東中車檢機動車檢測技術有限責任公司主營機動車輛檢驗服務,在官網上宣稱是“中國機動車檢測鑒定評估與質量評估中心”,使用有關機構的名稱、專用標志以及他人的照片和信息,均未取得相應資質和合法授權,屬于虛假內容, 違反 《廣告法》,構成發布虛假違法廣告行為。廣州市黃埔區市場監管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并處罰款21萬元。
13.廣告內容均無法證明其合法性和真實性。
廣州市唯康通信技術有限公司在其網店發布的工程項目家用網線廣告內容,均無法證明其合法性和真實性,屬于虛假內容,違反 《 廣告法》,構成發布虛假違法廣告行為。廣州市黃埔區市場監管局 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處罰款20.5萬元。
14.廣告內容均無法證明其合法性和真實性。
廣州戀一生教育咨詢有限公司在其經營場所和網站上發布婚戀咨詢服務廣告,宣稱該公司擁有“國內頂尖”專業人才等內容,均無法證明其真實性,屬于虛假廣告,違反 《 廣告法》,構成發布虛假違法廣告行為。廣州市番禺區市場監管局 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處罰款150000元。
15.發布的廣告引證內容不真實。
廣州市尋夢電子商貿有限公司在其網店上發布“印度神油”產品廣告,含有“延時”“增大”等內容,引證內容不真實,違反 《 廣告法》 ,構成發布違法廣告行為。廣州市從化區市場監管局 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處罰款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