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食品安全問題一直備受全社會廣泛關注和重視。近年來,婁底市市場監管局立足職責職能,聯合市教育局、市檢察院聯合發力,多措并舉,確保校園食品安全“護苗行動”進入長效機制,保障全市師生“舌尖上的安全”。
嚴管開學“關鍵期”。開學伊始,由市場監管局牽頭,聯合教育部門、檢察院聯合印發《婁底市2021年校園食品安全“護苗“行動實施方案》,從各部門抽調精干力量組成多組工作專班,分片包崗、責任到人,對全市校園食品安全開展地毯式、無死角監督檢查。在春季開學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共檢查學校食堂及校園內食品經營門店1982家、學校周邊食品經營戶1325家,真正做到督查檢查100%全覆蓋。期間,責令整改987家校內外食品經營單位,排除食品安全隱患1073個,立案18起,取締無證經營6家,有力地保障了開學關鍵期全市師生的食品安全。
嚴格落實“責任網”。市人民政府將校園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各級黨委和政府的績效考評、平安建設考核、真抓實干和黨政領導班子考核等考核體系中,嚴格責任追究。教育部門專門制定了《學校食品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出臺了“四必免、八必罰”措施,將校園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對各學校年終績效考核重要內容,同時將安全文明示范食堂評比結果作為對各學校年底考評排名的重要指標。檢察院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發出《檢察建議函》,督促各有關部門責任落實到位。
嚴控監管“閉環鏈”。以自查為主要抓手,進一步強化校園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學校自制自查臺賬,對環境衛生、人員操作等內容進行日登記,及時發現整改存在的問題和隱患。同時,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每月全面、系統地開展一次自查自評,重點對制度是否及時更新、隱患是否及時整改到位等進行全面盤點和清理,并制成自查報告,一式兩份分別報送至市場監管局和教育局,做到了隱患有排查、問題有指導、執行無偏差,從而在機制上形成了食品安全監管閉環路徑。
嚴守安全“風險線”。進一步強化校園食品安全責任約談舉措,全市上半年共約談學校負責人23起,持續鞏固“校長是校園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主體意識。著力開展“互聯網+明廚亮灶”和校園食堂、商店規范化建設,建成縣級“互聯網+明廚亮灶”指揮中心1個,“互聯網+明廚亮灶”食堂489家,規范化校園商店23所,6家校園持續保持“省級食品安全示范學校”榮譽稱號;創建食品安全示范區示范學校食堂15家。全面推行校園食堂、商店食品假期全清零制度,引導校園商店實行集中配送企業經營模式,推行食品安全規范化管理。推行“色標管理”和“膳食委員會”制度,全市768家食堂在操作加工中用不同顏色的容器、工具來有效區分生熟食以及動物、植物、水產類食品;全市1325家食堂邀請學生及家長、學校管理人員、社區(村委)干部等組成校園膳食委員會,查看加工現場,充分聽取意見,改進伙食和食品安全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