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現場
8月5日,中國質量萬里行從湖南省郴州市市場監管局獲悉,近日,郴州市市場監管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保護法》開出首張罰單,對某電子煙專賣店向未年人銷售電子煙的違法行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的行政處罰。
7月6日,郴州市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舉報,迅速啟動聯合機制,聯合煙草專賣部門對友阿國際商業廣場某電子煙專賣店依法進行現場檢查。經詢問該店老板、銷售員,查閱銷售臺賬和收銀記錄,調取商場監控視頻等查實,該電子煙專賣店未履行有關查驗義務,并先后向3名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桿1支、煙彈8枚。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相關規定,郴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作出上述行政處罰。
監控抓拍友阿商戶在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現場
這起案件是郴州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保護法》對向未年人銷售電子煙違法行為開出的首張罰單,體現了郴州市市場監管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局、省局關于電子煙監管工作部署的堅定決心,彰顯了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保障和維護未成年人身體健康和合法權益的堅強意志,樹立了心系社會民生、主動擔當作為、依法履行職責的良好形象。
下一步,郴州市市場監管局將進一步加大《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保護法》宣傳力度,繼續扎實開展保護未成年人免受煙侵害“守護成長”專項行動,持續加強電子煙市場監管,切實營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長良好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