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市場監管局近日發布《關于落實“雙減”政策嚴控校外教育培訓廣告的行政提示》,明確不得發布以“一對一輔導”“上門輔導”等形式變相開展學科類培訓的廣告。
記者注意到,《關于落實“雙減”政策嚴控校外教育培訓廣告的行政提示》提出的3項要求中,不得發布學科類教育培訓廣告是首要一條。該條明確,不得在電視、廣播、報紙、期刊、網絡平臺、戶外(含地鐵、公交)、公共場所、居民區內各類廣告牌、電梯內廣告設施等刊登、播放面向學齡前兒童、義務教育階段、普通高中階段的學科類教育培訓廣告,不得發布面向學齡前兒童的線上培訓廣告,不得發布以“一對一輔導”“上門輔導”等形式變相開展學科類培訓的廣告。
《關于落實“雙減”政策嚴控校外教育培訓廣告的行政提示》還明確,不得在中小學、幼兒園等場所發布商業廣告,不得在中小學校、幼兒園內開展商業廣告活動;不得利用中小學和幼兒園的教材、教輔材料、練習冊、文具、教具、校服、校車等發布或變相發布廣告。
成都市市場監管局強調,不得發布虛假違法廣告,包括不得無培訓資質發布培訓廣告;不得夸大機構實力,虛構師資、捏造資質以及含有虛構原價、虛假折扣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對升學、通過考試、獲得證書,以及對培訓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證性承諾;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有相關考試機構或者其工作人員、考試命題人員參與培訓;不得含有提供和傳播“拍照搜題”等惰化學生思維能力、影響學生獨立思考、違背教育教學規律的不良學習方法;以未成年人為服務對象的在線教育網絡產品和服務,不得插入網絡游戲鏈接,不得推送廣告等與教學無關的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