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市場監管局公布第七批民生領域“鐵拳”行動典型案例
2022-09-22 河北省市場監管局 點擊:次
河北省市場監管系統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場監管風險和壓力最大”的重點領域,深入開展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嚴查食品、日用消費品、特種設備等民生領域12類違法行為,切實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并公布第七批全省民生領域“鐵拳”行動典型案例。
1.寧晉縣冀唐香植物油加工廠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案。
根據上級交辦線索,寧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寧晉縣冀唐香植物油加工廠進行檢查。經對該廠生產的5個批次成品香油樣品進行抽檢檢驗,其中4批次樣品檢出“乙基香蘭素”成分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3批次“脂肪酸組分分析”項目不符合GB/T8233-2018《芝麻油》標準要求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要求。該廠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第一款第六項、第十三項規定。因情節嚴重,已依法移交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三、第四項、第二款和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一款規定,寧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吊銷其食品生產許可證,該廠投資人兼質量負責人樊某某五年內不得申請食品生產經營許可,或者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擔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2.邢臺甜妞食品有限公司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案。
根據上級交辦線索,邢臺市南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邢臺甜妞食品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經查,該公司生產的糖果中檢出“脫氫乙酸鈉”成分,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該公司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因情節嚴重,已依法移交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和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一款規定,南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吊銷其食品生產許可證,該公司負責人齊某某五年內不得申請食品生產經營許可,或者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擔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3.秦皇島市正龍食品有限公司生產銷售標簽不符合規定的食品案。
秦皇島市正龍食品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預包裝食品“京薯火鍋專用粉條”包裝配料表標示:馬鈴薯淀粉、食用木薯淀粉、飲用水、食品添加劑(硫酸鋁銨、脫氫乙酸鈉)。經查,該產品中實際添加了玉米淀粉,但未在包裝配料表中標示。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盧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沒收不合格產品及違法所得并處罰款,罰沒合計6.3萬元。
4.靈壽縣樹林加油站銷售不合格車用乙醇汽油案。
靈壽縣樹林加油站銷售的92#、95#車用乙醇汽油經檢測兩個樣品均為不合格產品。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二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規定,靈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依法沒收不合格產品及違法所得并處罰款,罰沒合計4.76萬元。
5.黃驊市興盛石油產品有限公司銷售不合格車用乙醇汽油案。
黃驊市興盛石油產品有限公司銷售的95#車用乙醇汽油經檢測,該樣品“其他有機含氧化合物含量(質量分數)”項目不合格。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條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黃驊市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沒收不合格產品及違法所得并處罰款,罰沒合計8.7萬元。
6.黃驊市交通石油產品有限公司銷售非乙醇汽油案。
黃驊市交通石油產品有限公司銷售的92#車用乙醇汽油經檢測不含乙醇成分。該行為違反了《河北省推廣使用車用乙醇汽油暫行規定》第十四條的規定,依據《河北省推廣使用車用乙醇汽油暫行規定》第二十條規定,黃驊市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處罰款2.01萬元。
7.元氏縣鑫途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出具不實檢驗檢測報告案。
元氏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元氏縣鑫途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經查,該公司在人工檢驗部分存在應檢查未檢查行為,出具不實檢驗檢測報告,違反了《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第三項規定。依據《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元氏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處罰款3萬元。
8.河北裕速建設工程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出具不實檢驗檢測報告案。
根據案件移送線索,承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河北裕速建設工程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經查,該公司在檢測中存在未依據規范進行自校、未依據校準證書對設備進行修正等行為,出具不實檢驗檢測報告,違反了《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依據《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承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處罰款3萬元。
9.邯鄲市峰峰礦區佳玉日用百貨商店發布違法廣告案。
根據群眾舉報,邯鄲市峰峰礦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峰峰礦區佳玉日用百貨商店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在其店鋪發放的保健品宣傳廣告單上稱“輔酶Q10可以減輕高血壓、糖尿病”,給有購買意向顧客發放含有內存卡的半導體收音機,內存卡中有“輔酶Q10有可以減輕高血壓糖尿病,緩解心臟病,減輕癌癥痛苦等療效”內容文件。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邯鄲市峰峰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廣告,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并處罰款2萬元。
10.石家莊熙雅醫療美容診所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
石家莊市橋西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巡查時發現,石家莊熙雅醫療美容診所有限公司在美團網站發布的醫療廣告內容未經審查。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十六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十四項規定,石家莊市橋西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廣告,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并處罰款1.0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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