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榮獲“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稱號
2022-11-10 中國質量萬里行 點擊:次
文/黃星星 胡宇微
國務院食安辦近日印發《關于命名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通知》,29個城市(區)獲評“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長沙市作為湖南省唯一一個城市獲此殊榮。
“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工作于2014年9月起正式啟動。2015年9月,長沙市被列入第二批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試點城市,并于2016年1月啟動該項創建工作。此次評選歷經城市自評、省級初級、國家驗收和社會公示四個環節,并報請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批準。
長沙市在市委、市政府的引領下,上下齊心協力,緊貼“實施食品安全戰略,讓人民群眾吃得放心”的總體部署,通過標本兼治相結合、整章建制相結合、監管打擊相結合,在創新食品安全監管機制上攻堅克難,在破解市民的食安問題上凝心聚力,在食品產業提質增效上精耕細作,食安創建示范引領實踐亮點紛呈,食品安全形勢穩定向好,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得到全面提高,成功邁入城市食品安全治理國家隊方陣。
“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這一稱號,是城市文明程度、民生關懷和經濟實力的重要標志,是城市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的最高榮譽。按照《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評價與管理辦法》,“社會認可、群眾滿意”是檢驗一個城市食品安全治理的根本標準。來自第三方的調查顯示,長沙市民對于創建工作的知曉率,分別達90.44%和99.71%。全市多年來未發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連續多年在湖南省食品安全綜合考核評議中名列前茅。
不斷增長的食安創建知曉率和滿意度,就是長沙市民不斷增加的幸福指數。長沙市連續14年獲評中國最具幸福感城市,連續2年獲評國際化營商環境建設標桿城市,蟬聯3屆全國文明城市、捧回全國平安建設最高獎“長安杯”,高水平的食品安全治理為長沙社會經濟發展行穩致遠打下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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