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擊!湖南永州市市場監管局公布4起涉疫藥品價格違法典型案例
2022-12-22 中國質量萬里行 點擊:次
文/夏常明 吳小康
近期,湖南省永州市市場監管部門聞令而動、主動出擊,全面開展涉疫藥品用品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哄抬價格、囤積居奇、捆綁銷售、價格欺詐、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和虛假宣傳等違法違規行為。截至目前,全市市場監管系統共出動執法人員1820余人次,檢查相關經營主體1240余家次,發放提醒告誡函1360份,并立案查處了4起涉嫌哄抬價格、價格欺詐和未按規定明碼標價案。為充分發揮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引導經營者加強價格自律、依法合規經營,現對4起涉疫藥品價格違法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永州市冷水灘區本草堂大藥房有限公司涉嫌價格欺詐和未按規定明碼標價案
12月19日,永州市市場監管局對冷水灘區本草堂大藥房有限公司藥品銷售價格進行監督檢查。經查,當事人自12月12日以來以“全場商品(特價除外)6折-9折”“全場商品6折起(特價除外)”開展促銷活動,在促銷過程中抬高原價、虛假折價銷售“小柴胡顆粒、抗病毒口服液、小兒氨酚黃那敏顆粒、風寒感冒顆粒”等防疫藥品,同時在促銷“板藍根顆粒”時沒按規定進行明碼標價,涉嫌構成價格欺詐和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永州市市場監管局12月19日進行立案調查,將于近日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二、江華瑤族自治縣誠信大藥房涉嫌大幅提高藥品售價哄抬價格案
12月9日,江華瑤族自治縣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舉報,對該縣長征路誠信大藥房進行現場檢查。經查,當事人銷售的連花清瘟膠囊藥品進貨價格22元/盒,銷售價格為48元/盒,進銷差價率達118%。執法人員通過調取當事人藥品銷售系統數據發現,當事人在進貨成本未明顯增加的情況下較大幅度提高藥品銷售價格,進銷差價率遠高于同時期周邊市場同類藥品,涉嫌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江華瑤族自治縣市場監管局12月9日進行立案調查,將于近日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三、永州市冷水灘區平安大藥房涉嫌未按規定明碼標價案
12月16日,永州市冷水灘區市場監管局對該區平安大藥房藥品銷售價格進行監督檢查。經查,當事人銷售的雙黃連口服液、小兒氨酚烷胺顆粒、兒咳糖漿等藥品未按要求明碼標價,涉嫌構成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目前,冷水灘區市場監管局已責令其改正,并立案調查,將于近日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四、永州市冷水灘區嵐角山恒康藥店有限公司涉嫌未按規定明碼標價案
12月21日,永州市市場監管局對冷水灘區嵐角山恒康藥店有限公司藥品銷售價格進行監督檢查。經查,當事人銷售的100盒樂賽仙牌小兒咳喘靈顆粒(規格2g*11袋)未擺放價格標簽明碼標價,也未見其它任何價格標示,涉嫌構成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永州市市場監管局12月22日進行立案調查,將于近日作出行政處罰。
下階段,永州市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全面加強涉疫物資質量安全、價格和競爭秩序監管,對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從重從快依法嚴厲打擊,全力保障市場防疫物資供應和價格秩序穩定。同時提醒廣大市民在日常涉疫物品交易過程中,保存好相關票據或憑證,發現質量、價格等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12315、12345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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