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柔并濟 情法兼顧 做好餐飲案件執法
2023-02-08 點擊:次
2022年8月,合肥“拍黃瓜案”、榆林“毒芹菜案”等相繼上了網絡熱搜,由此引發了行政部門執法辦案“罰”與“過”、“剛度”與“溫度”之議論。全國諸多媒體平臺雖有評論意見,但限于所站立的角度和專業法律素養等局限,往往有失偏頗,正所謂“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還難以達到正視聽的效果。
作為市場監管領域的行政執法部門和人員,查辦案件是日常監管工作的重要內容,目的是懲治違法市場行為、規范市場經濟秩序,促進經濟社會健康發展。就滁州市而言,目前全市持證餐飲服務單位10273家,其中,以夫妻店為主的小餐飲約占80%,一直以來是食品安全監管領域的薄弱點和重頭戲。餐飲業作為連接國計民生、服務經濟社會的行業,執法辦案尤顯特殊性,既不能一概追求“剛度”,也不能一味講究“溫度”,而應當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做到剛柔并濟、情法兼顧,達到社會效應和人文效應的統一。在此,以2021年辦理的一件小餐飲案件為例,拋磚引玉,作一討論交流。
一、案件及其查辦基本情況
2021年7月29日,滁州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南譙區某土菜館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現場發現該土菜館后廚操作臺上有超過保質期的“徽嘗好”牌農家鍋巴(生產日期2020年9月21日,保質期:10個月,已過期;規格:10片裝,已開封使用,當時還剩余7片)。執法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條第(四)項規定,對該餐飲店涉嫌經營超過保質期的1箱“徽嘗好”牌農家鍋巴(外包裝及剩余7片)進行了扣押,并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執法人員依法對該餐飲店經營者李女士進行詢問調查,李女士承認在該餐飲店后廚操作臺上存放一箱超過保質期的“徽嘗好”牌農家鍋巴的事實,經核實該箱“徽嘗好”牌農家鍋巴是從滁州市龍蟠菜場批發部購進,購進時間是2021年6月份,購進了1箱,每箱10片,保質失效期為2021年7月21日。2021年7月23日晚,該過期的鍋巴被用來制作食品“牛肉粒鍋巴”并以每份28元銷售,涉及違法所得28元。
2021年10月26日,滁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下達處罰決定書,沒收該土菜館違法經營所得28元和相關過期食品,并處以2萬元罰款。當事人李女士于2021年11月初繳交了罰款,此案件圓滿結案,至今沒有引發上訪或者行政復議等問題。
二、違法處罰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禁止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生產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生產食品、食品添加劑,或者經營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劑,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同時,依據自由裁量權相關規定:《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則》(試行)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五)項“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五)其他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規定“初次違法,危害后果輕微的,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減輕為處罰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此案件查辦過程中,執法人員查看了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12315投訴舉報平臺,未發現該餐飲店違法記錄和投訴舉報信息,該餐飲店經營期間沒有發生過食品安全事故和其他危害行為。
三、把握執法的“度”
(一)嚴格依法辦事遵循尺度。此案件查辦過程中,辦案人員認真研究了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多次召開案審會對案件違法行為危害程度進行分析研判,審慎合規作出處罰決定。當事人對案件事實、性質后果、法律依據等十分知悉明了且不持異議,理解“四個最嚴”要求和市場監管執法的重要性和嚴肅性,認識錯誤態度也比較端正,對今后規范經營行為和嚴格管理起到良好促進作用。
(二)溝通交流顯示人文程度。執法人員認真聽取了違法人員陳述,除案件主要情況外,對該店疫情以來經營困難情況進行綜合考慮。通過充分溝通交流,換位思考,了解違法人員內心關切點,顯示監管部門執法溫度,有助于當事人意愿上更加配合調查和接受處罰。此案件查辦,違法人員也經歷了最初的激烈抵觸,逐漸到通情達理,最后坦然接受處罰的變化過程。
(三)運用自由裁量權合理適度。對此案件減輕處罰做到有理有據,按照食品安全法規定處罰金額應該在5萬元到10萬元之間,但執法調查中通過溝通和了解,發現違法人員初次違法,能夠充分認識錯誤,同時通過調取經營單據發現危害后果輕微,能夠滿足減輕處罰的條件。
(四)處罰執行過程體現溫度。了解到違法人員經營和生活實際困難時,辦案人員向違法人員建議可申請延遲繳納罰款,也可分期繳納罰款。違法人員感受到監管部門執法人員處事有溫度、幫扶真心熱情后,主動表示愿意克服困難按期繳納罰款。
(五)后續跟蹤幫扶不減力度。此后,在日常監管過程中,執法人員多次上門幫助商家規范經營,跟蹤掌握經營情況,進行力所能及的幫扶指導。例如,在日常檢查中,詳盡為其講解了《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等法律法規,免費贈送日常監管各類制度臺賬、手冊,并手把手教其規范填寫。
四、執法的剛度與溫度之思考
首先,說說執法的剛度問題。就食品安全執法而言,遵照的法律法規基礎是《食品安全法》,由于國家對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視,《食品安全法》修訂完善,遵循的是“四個最嚴”要求,其中的一“嚴”便是“最嚴厲的處罰”。基于此,現有的《食品安全法》對于食品類違法行為的處罰起點定格在五萬元以上。這是執法辦案的硬杠杠,也就是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執法辦案的尺度遵循,體現的是打擊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剛度”。合肥拍黃瓜事件、榆林芹菜處罰事件,也正是遵照嚴格的法律規定而來的,從法律層面上講并無不妥,就執法的尺度來說也沒有不當。
其次,說說執法的溫度問題。在執法的溫度問題上,無非有兩層考慮。就政治方面的考慮,“六穩六保”、優化營商環境等大背景大環境,要求對市場主體加強扶持,助企紓困解難,力保小微企業生存發展,服務的“溫度”要跟上;就民生方面的考慮,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扛風險能力弱,其市場經營活動對于保障就業、維持生計的民生意義更大,直接對社會和諧穩定大局有重大影響。特別是近幾年來新冠疫情和國際國內形勢的不利沖擊之下,民生產業的生存更艱難,發展更不易,扶持的“溫度”更要跟上。應該說,合肥拍黃瓜事件、榆林芹菜事件,公眾質疑的不是執法的剛度是否存在過錯,而是執法的溫度是否被同時得到人性化的考慮和體現。
最后,說說剛度和溫度的適度問題。討論行政執法處罰的剛度和溫度,就不能不提到自由裁量權的使用。所謂自由裁量權,通常指的是執法部門在實施行政處罰時,根據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的處罰種類、處罰幅度范圍內,綜合考慮違法情節、違法手段、違法后果、改正措施等因素,合理確定處罰種類、處罰幅度或作出不予處罰的權限。之所以設置自由裁量權,正是基于對執法的剛度和溫度的綜合考慮。這方面的考慮因素通常有:當事人是否有主觀故意及主觀惡性的大小、涉案財物或違法所得的多少、違法行為持續時間的長短、違法行為的規模或涉及的區域范圍的大小、當事人是否多次違法、違法行為的手段是否惡劣、違法行為的危害后果及其社會影響程度等等。例如此次榆林芹菜案件,之所以引發輿論軒然大波,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人們認為芹菜經營者涉案違法所得少(20元),而處罰金額多(6.6萬元),認為過罰不當而導致。假設,當初榆林芹菜案件的處罰綜合考慮自由裁量權適用的原則和因素,兼顧執法的剛度和溫度的適度問題,或許大眾的心理就能普遍接受,自然不至于在此事件上引發如此大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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