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婁底市發布2022年十大消費維權典型案例
2023-03-16 婁底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點擊:次
為加強消費維權宣傳教育和引導,3月13日,湖南省婁底市召開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新聞發布會,向社會發布2022年全市十大消費維權典型案例。全面提升消費者的維權意識和生產經營者的誠信經營意識。
典型案例一:保險方隱瞞維修真相運管所兩度維權
投訴人在婁底某公司購買一臺大眾CC,2021年7月,投訴人車輛因交通事故被保險公司安排到某4S店維修,2021年10月底維修結束才交車。2022年4月發現變速箱漏油,經4S店檢修認定銷售(投保)公司隱瞞情況,僅更換變速箱外殼,投訴人強烈不滿。2022年5月至2022年10月多次維修仍未解決漏油問題。經三方協商,4S店和保險公司還是不同意更換變速箱。
投到投訴后,婁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物流運輸市場監管所兩次組織調解,反復宣讀法規,分析糾紛結癥,最終達成三方協議:由4S店在一個月內更換全新變速箱總成(約6萬元)并質保一年,對存在的其他問題免費維修,并贈送保養8次,投訴方對此結果非常滿意。
典型案例二:疑似二次銷售展車 冷水江消委及時“滅火”
2022年3月,朱先生投訴反映其于2021年6月30日在冷水江市某汽車貿易有限公司訂購一輛起亞牌新車,提車后發現4S店系統顯示汽車銷售時間是2020年9月24日,2020年12月30日4S店為此車購買了交強險,且多處證據顯示為展車。認為汽貿公司隱瞞真相,把展車當成新車二次銷售。要求退車。
冷水江市消費者委員會組織調解,經銷商答復已經因展車優惠朱先生10000元,并未欺詐,且汽車質量合格。因雙方交易購車合同約定不詳細,小細節均為口頭約定,在口頭的表述因理解上的差異而各存爭議。經過法理宣講和答疑,勸解雙方冷靜思考,最終調解成功:經銷商補償朱先生11000元,原合同贈送車輛保養8次,已經提供2次,剩余的6次保養不再贈送。
典型案例三:職業打假人現身漣源 龍塘所硬氣回懟
2022年3月,漣源市市場監管局龍塘市場監管所接到2起類似投訴,指稱轄區超市銷售假貨、過期食品,要求賠償1000元或給予舉報獎勵。且投訴信最后一段注明:本人信息無需向被投訴人保密。請貴局依法處理,不要包庇違法者,否則本人將通過信訪、復議、訴訟等方式進一步維權并追究相關責任。
龍塘所查詢全國12315平臺,發現在湄江鎮、橋頭河鎮也有類似投訴,疑似職業打假人。協調其他監管所調取監控,深入調查后確認投訴人是同一名身穿白色外套、戴眼鏡、戴口罩的中年男子,先后在上述地區5家食品經營戶處購買了4包茶葉、2包麻辣食品,然后用不同的身份信息在12315平臺上投訴。
基于上述事實,龍塘所認為投訴人購買商品的行為不是為了生活消費需要,符合《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暫行辦法》第十五條第三款規定的不予受理情形。因此,龍塘所對被投訴的事項進行依法處理后,決定對投訴人的投訴不予受理,對其提出的懲罰性賠償不予支持。
典型案例四:網購鍘草機被調包 雙峰保障農民權益
2022年2月河北省農民韋先生通過某電商平臺,向雙峰某機電公司購買了一臺1487元的鍘草機,當時商家承諾此鍘草機電機部件是純銅的,收到貨使用后卻發現是鋁制的,懷疑該公司欺騙消費者,多方投訴要求賠償。
為保護農民消費者合法權益,雙峰縣市場監管局12315中心和金開所組織調查,機電公司承認電機部件為鋁制的,系工作人員誤發所致。因韋先生將電機部件已經寄回,公司已經退款560元,不愿意再作賠償。
因無法組織現場調解,工作人員多渠道、多方式與投訴雙方聯系溝通,宣講法律法規知識,經過前后2個多月調解,雙方終于消弭爭議達成一致,通過微信簽訂調解協議書:韋先生保留鍘草機部分部件,寄回電機部件,機電公司在退款560元基礎上,再一次性賠償韋先生500元。韋先生一再表示滿意和感謝,糾紛圓滿解決。
典型案例五:餐館收取餐位費 執法支隊開出罰單
2022年11月2日,12315平臺接市民投訴稱:“在婁星區某羊莊餐館就餐后結賬時,發現被收取了餐位費”。經婁底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執法人員現場核查,消費者投訴事項屬實。經查明,該餐館于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1月2日期間,向1588位消費者收取餐位費共計3176元。
《湖南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第三十六條明確規定,不得收取或者變相收取餐位費。考慮到餐館積極配合調查,且受疫情影響經營狀態不佳,違法行為時間較短,市場監管部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給予從輕處罰沒收違法所得3176元。
典型案例六:板材店“偷梁換柱”欺詐消費三倍賠償
2022年9月,梁先生投訴稱,在漣源市某板材店以2240元定制購買的14塊A品牌大芯板,收到的卻是B品牌大芯板,價格存在差異,與商家溝通卻謊稱兩種板同是A品牌系列,同一廠家生產,售價一樣,是員工發貨錯誤。故請求12315幫助維權。
漣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藍田二所調查后,于2022年10月19日組織雙方調解,認定商家的行為構成故意欺詐。經共同協商,達成調解協議,由商家賠償消費者三倍價款及誤工費等損失共計7008元。
典型案例七:網絡培訓引發多起投訴 專案組清退維權
2022年婁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大科市場監管所陸續接到多起投訴稱:在該所轄區婁底某網絡公司購買3000余元不等的網絡引流培訓課程,培訓不久后網站就無法打開,也無法聯系到公司相關負責人處理,希望市監部門介入維權,退賠所交培訓課程費用。大科所組成專案組調查處理,因該公司原因,其承諾的網絡培訓課程無法正常播出,引起集中投訴。
根據調查情況,大科所多次約談該網絡公司負責人,宣傳法律法規,同時責令該公司立即停止違法招生培訓活動,立即組織清退學員的相關培訓學費。至2022年8月最后一位投訴人收到退款止,先后為81位學員做出了退款處理,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18.11萬元。
典型案例八:美容變“毀容”市監幫維權
2022年,投訴人稱2021年8月9日與某美容店達成美容協議,承諾25-30天達到美容效果。但第一階段美容后效果不明顯,美容店繼續提供服務至今。現投訴人面部紅腫、疼痛,面部容貌嚴重受損,懷疑化妝品有質量問題,希望市場監管部門為其維權。
冷水江市市場監管局化妝品監管股實地核查后組織調解,雙方各執一詞,經營者認為化妝品質量沒有問題,系消費者自身皮膚屬于過敏膚質造成。且是從業十六年的老店,一直嚴格按照流程操作,從未被投訴過。經執法人員多次采取現場、電話、微信等方式調解后,雙方達成協議:由經營者賠償消費者各類款項共計1萬元;消費者收到款項后不再尋求其他維權途徑,并承諾不宣傳、不向第三方透露任何信息,避免損害經營者的商業信譽。
典型案例九:維權無小事充電寶“刺客”引糾紛
2022年5月7日,投訴人在某KTV消費期間掃了一個充電寶給手機充電,離開時因接送朋友委托歌廳服務員歸還充電寶,服務員因個人原因造成充電寶未及時歸還,造成系統一直在計費直至認為丟失充電寶,微信被該充電寶APP扣除99元。KTV認為扣款系充電寶公司所為,要消費者自行找充電寶公司解決。
冷水江市市場監管局物流市場監管所調查后認為,服務員系被投訴人歌廳員工,其工作行為和造成的后果理應由被投訴人歌廳承擔。經調解達成協議,由歌廳負責向充電寶公司舉證,扣除正常租借費用,剩余款項歸還給消費者。
典型案例十:高于政府定價收取電費 罰款3.3萬并全部清退
為確保國家降價紅利足額傳導至終端用戶,根據群眾投訴,立案調查發現,2020年1月-2022年4月期間,某公司對其所屬7家商鋪,按照1.32元/千瓦時收取一般商業電費,高于政府定價外多收取轉供電電費65902.46元,違反國家出臺的惠企政策。
婁星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處罰款人民幣33000元,并將多收取的電費全部退還投訴方。同時,責令當事人對沒有到市場監管部門投訴的其他門面多收取的電費全部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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