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嚴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安全
2023-04-21 河北市場監管局 點擊:次
日前,河北省市場監管局作出安排部署,自即日起至2023年11月底,在全省范圍內開展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檢查。
一、生產領域檢查重點
1.對電動自行車生產者主要檢查:是否取得相應生產資質;是否符合強制性認證要求;是否存在超認證范圍生產電動自行車的行為;采購的零部件是否履行了質量把控義務;產品包裝標識是否符合相關規定;產品的說明書、合格證以及證書明示內容是否與實物相符;產品質量是否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規定;是否存在偽造、冒用認證標志或者其他質量證明文件的行為;是否存在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的行為。
2.對零部件生產者主要檢查:是否有照經營;生產的電動自行車零部件是否符合相關產品質量標準要求;待銷產品是否附有質量合格證明。自2023年7月1日起,電動自行車充電器生產者生產的電動自行車充電器產品是否符合GB42296-2022《電動自行車充電器安全技術要求》;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生產者生產的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產品是否符合GB811-2022《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強制性標準要求。
二、流通領域檢查重點
1.對電動自行車銷售者主要檢查:相關證照是否齊全;是否履行進貨檢查驗收義務;銷售的電動自行車產品(含進口產品)是否經過強制性產品認證;是否在銷售場所醒目位置公示所售電動自行車取得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相關信息;產品的說明書、合格證以及證書明示內容是否與實物相符;產品質量是否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規定;是否存在偽造、冒用認證標志或者其他質量證明文件的行為;是否存在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的行為;是否存在拼裝、改裝、加裝電動自行車等違法行為。
2.對電動自行車零部件銷售者主要檢查:是否有照經營;是否建立進貨驗收制度及臺賬;銷售的電動自行車零部件是否符合相關產品質量標準要求;產品是否附有質量合格證明。
3.對電動自行車充電器、乘員頭盔銷售者主要檢查:自2023年7月1日起,電動自行車充電器銷售者銷售的電動自行車充電器產品是否符合GB42296-2022《電動自行車充電器安全技術要求》;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銷售者銷售的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產品是否符合GB811-2022《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強制性標準要求。登記注冊地為本轄區的電動自行車銷售者通過電子商務平臺進行銷售的,是否在披露的商品信息中包含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等相關信息;蓄電池、充電器、乘員頭盔及其它零部件銷售者通過電子商務平臺進行銷售的,是否在披露的商品信息中包含產品執行標準、質量合格證明等相關信息。
河北省市場監管局要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嚴格按照《產品質量法》《河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有關規定,認真排查風險隱患,對發現的產品質量安全違法行為,依法處置到位。對存在嚴重質量違法行為的市場主體,將其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并依法實施失信聯合懲戒。在開展風險隱患排查的同時,注重專項檢查與產品抽檢相結合,行政處罰與刑事司法銜接相結合,嚴格監管與開展質量技術幫扶相結合,嚴厲懲處與普法教育相結合,持續規范市場主體生產經營行為,保障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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