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懷化發出首份保護知識產權提醒告誡函
2023-08-29 中國質量萬里行 102787次
文/黃星星 謝景福
“肖老板,鑒于你商行在日常經營中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較差,我們要求你和員工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等知識產權保護方面法律法規的學習。” 8月24日上午,懷化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知識產權執法大隊曠源一行向當事人肖某送達了《懷化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知識產權保護提醒告誡函》。這是懷化市發出的首份優化營商環境、保護知識產權提醒告誡函。
肖某系懷化市從事五金產品、建筑材料、金屬鏈條及其他金屬制品銷售的某裝飾五金商行經營者。8月10日下午5:40,杭州千年舟新材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向該支隊舉報稱,肖某商行銷售的部分商品涉嫌侵犯其“千年舟”注冊商標專用權。接到舉報后,該支隊即組織執法人員對涉事商行進行了檢查,現場登記保存了其銷售的“鑫千年丹”鉸鏈。后經進一步調查核實,雖然該商行銷售的“鑫千年丹”鉸鏈涉嫌改變注冊商標、涉嫌侵犯“千年舟”注冊商標專用權,但該商行提供了生產企業的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銷售票據等證明其合法取得的證據。據此,該支隊報請市市場監管局依法作出了不予立案和將相關違法線索移交涉事生產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的決定。同時,鑒于肖某商行在此過程中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不強,決定對其進行提醒告誡。
提醒告誡函指出,知識產權保護事關懷化的高質量發展,事關懷化的營商環境形象,事關保障知識產權權利人、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事關該商行的發展,該商行有必要要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等知識產權保護方面法律法規的學習。
提醒告誡函強調,學法是為了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該商行要在學習、熟悉知識產權保護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在日常的生活、經營中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切實履行知識產權保護法律法規規定的責任和義務,不得購進、銷售明知是違反知識產權保護法律法規的商品。
提醒告誡函提示,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將依據《市場監管總局關于新時代加強知識產權執法的意見》,突出加強重點產品、重點領域、重點市場、重點環節的知識產權執法,并對查處的違法案例予以公開和媒體曝光,對實施違法行為的市場主體給予信用懲戒。
據悉,為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優化營商環境,今年來,懷化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調研、指導了部分縣局的知識產權執法工作,聯動開展了知識產權執法打假;相繼開展了白酒、茶葉等行業領域的知識產權執法,立案查處5起侵犯“茅臺”“國窖1573”等品牌的知識產權違法案件,協調處理5起平臺藥品銷售舉報投訴。此外,市市場監管局還著力知識產權服務的再優化,創新性開展商標續展提示工作,從全市36000余件商標中清查出392件已在續展期和寬展期的商標,下發《商標續展提示函》,有效保障了商標權利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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