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桐廬“三向發力”擰緊液化石油氣瓶“安全閥”
2024-07-05 點擊:次
為進一步規范液化石油氣瓶充裝、配送、使用等各環節,預防和減少事故發生,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桐廬縣主動靠前、積極作為,以能力提升精進管理效能、以規范經營營造良好環境、以協同聯動深化整治成效,堅持“對內”“對下”“對外”三向發力,切實擰緊液化石油氣瓶“安全閥”。
一、對內聚力,推動監管端能力提升,精進管理效能。一是提高思想認識。組織縣市場監管局局屬各單位負責人觀看液化石油氣瓶領域事故警示片,通報事故原因及處置結果,以案為鑒,以案促治,切實統一思想、提高重視程度。二是強化業務培訓。多次召開專題培訓會議,組織液化石油氣瓶充裝、配送企業負責人、基層所監管人員開展培訓,深入學習市場監管總局兩個規定、《氣瓶安全技術規程》(TSG 23-2021)《液化石油氣鋼瓶》(GB 5842-2023)、《液化石油氣瓶閥》(GB 7512-2023)等相關強制性國家標準和工作要求,加強安全知識及業務能力培訓。三是開展實戰演練。推行“師徒制”,采取“老帶新、熟帶生、上帶下”模式,并結合周四夜學、青年干部素能提升班和實戰實訓行動等形式,全面提升干部專業素養和監管能力。
二、對下用力,督促企業端規范經營,營造良好環境。一是明確工作要求。根據浙江省市場監管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液化石油氣瓶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杭州市安委辦〔2024〕5號工作提示單等文件精神,聯合住建部門明確工作要求,禁止向餐飲企業(場所)供應50Kg氣液雙相瓶,如發現仍有使用或庫存相關氣瓶的,及時報告燃氣行業及餐飲行業主管部門,并按規定進行回收。二是督促自查自糾。下發《50Kg氣液雙相瓶處置要求告知書》,督促各充裝單位及配送企業持續加強對餐飲企業(場所)所使用液化石油氣瓶自查自糾,堅決將轉換頭、“黑氣瓶”、翻新氣瓶、超期未檢氣瓶、檢驗不合格或應報廢未去功能化氣瓶清理到位。三是加大懲戒力度。持續開展行業秩序整頓行動,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從嚴從重處理。近一年來,共對3家次充裝非自有產權氣瓶、超期未檢氣瓶等行為的液化石油氣充裝單位立案處罰,罰款金額3.7萬余元。
三、對外借力,強化跨部門協同聯動,深化整治成效。一是凝聚工作合力。以縣特種設備專委辦名義下發《關于在全縣開展壓力容器安全專項整治的通知》,組織各鄉鎮街道、平臺和行業主管部門對全縣液化石油氣和燃氣經營企業等壓力容器使用單位開展專項整治,充分發揮屬地、行業管理職責,鞏固提升整治工作成效。二是梳理檢查要點。梳理明確排查檢查重點,便于各單位對于企業責任落實、安全宣傳、隱患整改、應急準備等方面工作開展針對性檢查,督促企業不斷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及應急預案,將安全管理延伸至末端,持續提升瓶裝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和應急處置能力。三是做好數字賦能。建成桐廬“數治瓶安”監管平臺,通過“技術+平臺+算法”實現鋼瓶統一溯源,實時鏈式感知,協同監管業務,數據融合賦能。截至5月底,平臺共發布氣瓶安全提醒2640條、異常預警62條、錄入安全檢查記錄33萬余條,確保所有問題隱患均完成閉環處置,并置換更新擬報廢液化石油氣氣瓶為智能標簽瓶共15.1萬個,有效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防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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