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3年7月23日
抽查范圍: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廣西等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120家企業生產的120批次產品。
抽查依據:本次主要依據GB7000.204-2008《燈具第2-4部分:特殊要求可移式通用燈具》、GB7000.1-2007《燈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與試驗》、GB17743-2007《電氣照明和類似設備的無線電騷擾特性的限值和測量方法》、GB17625.1-2003《電磁兼容限值諧波電流發射限值(設備每相輸入電流≤16A)》等標準要求,對結構(走線槽、平穩性/夾緊力)、外部接線和內部接線(電源連接方式、外部接線截面積、軟線固定架、內部接線截面積)、防觸電保護、耐久性試驗、耐熱、耐火、電源端子騷擾電壓、諧波電流等12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抽查概況:有1家企業生產的1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