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2批,共抽查了北京、河北、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廣東、重慶、四川等9個省、直轄市60家企業生產的60批次安全帽產品。
本次抽查依據GB2811-2007《安全帽》等標準的要求,對安全帽產品的垂直間距、高溫沖擊吸收性能、低溫沖擊吸收性能、浸水沖擊吸收性能、高溫穿刺性能、低溫穿刺性能、浸水穿刺性能、電絕緣性能、側向剛性、阻燃性能、耐低溫性能等11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抽查發現有4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涉及到高溫沖擊吸收性能、低溫沖擊吸收性能、浸水沖擊吸收性能、低溫穿刺性能、浸水穿刺性能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