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羅 兵)國家質檢總局日前公布了2010年第二批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結果,一些脫粒機、聯合收割機、一般用途鋼絲繩、安全網產品部分指標達不到標準要求。
本次共抽查了遼寧、吉林等1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80家企業生產的80種脫粒機,對脫粒機產品的安全喂入裝置、外露回轉件防護裝置、重要部位螺栓等級及扭緊力矩、危險部位永久性警告標志、噪聲、脫粒滾筒徑向跳動等8個項目進行了檢驗。抽查發現有16種產品不符合相關標準的要求,不合格項目涉及安全喂入裝置、外露回轉件防護裝置、重要部位螺栓等級及扭緊力矩等。
共抽查了天津、河北等46家企業生產的46種聯合收割機產品,對聯合收割機產品的危險運動件的防護,防護裝置的安全距離等29個項目進行了檢驗。抽查發現有3種產品不符合相關標準的要求,不合格項目涉及安全危險運動件的防護、噪聲等。
一般用途鋼絲繩產品共抽查了79家企業生產的79種產品,對鋼絲繩產品的破斷拉力、鋼絲抗拉強度、反復彎曲、扭轉、鋅層重量、鋼絲繩直徑等9個項目進行了檢驗。抽查發現有11種產品不符合相關標準的要求,不合格項目涉及安全危險運動件的扭轉、鋅層重量、中心鋼絲直徑等。
安全網產品共抽查了78家企業生產的20種平網和60種密目式安全立網產品,對安全平網的邊繩斷裂強力、網繩斷裂強力、筋繩斷裂強力等6個檢驗項目進行了檢驗。抽查發現有5種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要求,不合格項目涉及阻燃性能、耐沖擊性能、邊繩和網繩斷裂強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