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殘疾分類和分級》國家標準5月1日起實施
紀正昆出席新聞發布會并講話
本報訊(記者 孫霞云)4月28日,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在北京聯合舉行《殘疾人殘疾分類和分級》國家標準新聞發布會。該標準于2011年1月14日正式發布,將于2011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國家標準委主任紀正昆,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有關負責人出席發布會。
紀正昆表示,《殘疾人殘疾分類和分級》推薦性國家標準是殘疾人領域關于殘疾種類和等級劃分的首個國家標準。該標準的發布,對于加快推進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具有重要意義。該標準的實施有利于優化殘疾人工作的管理,便于相關行業和部門準確、高效地掌握殘疾人工作的相關信息與現狀;有利于對殘疾人及時、恰當地實施保障和開展服務,提高殘疾人福利的時效性和有效性;有利于保護殘疾人合法權益,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利于調動殘疾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更好地發揮他們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和殘疾人事業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有利于保障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的權利,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殘疾人殘疾分類和分級》國家標準項目由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于2009年批準立項,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組織北京協和醫院、中國康復研究中心、中國聾兒康復研究中心、北京大學精神衛生研究院等十余家單位的數十位專家參加起草工作。為保證標準的科學性、合理性以及與現行的國家相關政策有效銜接,標準草案廣泛征求了各類殘疾人組織、殘疾人代表及其親屬、基層殘疾人工作者及群眾等社會各界以及衛生部、司法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多個行業管理部門的意見。
《殘疾人殘疾分類和分級》規定了殘疾人殘疾分類和分級的術語和定義、殘疾分類和分級代碼等,適用于殘疾人有關的信息、統計、管理以及對殘疾人的服務、保障等方面。該國家標準借鑒了目前國際上通行的相關分類分級方法,參考了各界意見,既符合國情,又與國際接軌,具有較強的科學性與可操作性。《中國國門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