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歐盟玩具安全新指令》于2011年7月20日正式實施,該指令是目前世界上最嚴格最苛刻的玩具法規。根據規定,歐盟27個成員國須于2011年7月20日起推行該措施。相關出口企業須密切關注這一指令。
據了解,《歐盟新玩具安全指令》共有九個章節,相對于現行的88/378/EEC指令,其在物理和機械性能、化學性能、電氣性能等方面都做出了“有史以來最嚴格的”要求。除化學方面要求在2013年7月20日正式生效外,其余要求在2011年7月20日正式生效。一是適用范圍、定義的變化。玩具定義范圍擴大,對經濟運作實體的定義更加規范、詳細。二是機械、物理和衛生性能要求部分發生變化。主要涉及窒息危險,玩具食品,電性能,一般安全要求及衛生要求等。三是更嚴格的化學性能要求(最主要變化),公布了鄰苯二甲酸二丁酯等15種高關注物質,特定重金屬的限制由8種增加為19種,首次禁止玩具中使用66種過敏性香味劑,其中55種禁用,11種含量超過0.01%時需標識,還明確提出玩具材料中的化學成分必須與歐盟關于危險品物質分類、包裝和標簽法規相一致的要求。四是強調警告標識和制造商責任。對于警告標識的具體實施細則,將出臺一份指南文件,明確制造商的責任以及對進口商和分銷商的具體要求。五是明確玩具產品認證程序和成員國市場監督。新指令詳細列明制造商應遵守的合格評定程序及合格評定機構和主管當局的責任,通過增加賦予成員國市場監管部門一些特定的權力來加強市場監管職責。
此外,《歐盟玩具安全新指令》對合格評定程序也非常嚴格,要求玩具產品從生產原材料(如油漆、增塑劑等)、首件產品到出口成品,都須按要求進行檢測。玩具制造商在生產玩具前,就應進行玩具安全評估,要建立產品的技術檔案,包括所用的化學品,以便監管當局追蹤。違反指令的,除罰款、召回產品等處罰外,情況嚴重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歐盟新玩具安全指令對企業成本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一是增加了玩具出口生產企業原材料的采購成本;二是新玩具安全指令在范圍和概念、安全要求、警告標識、從業人員的責任和義務、合格評定程序等諸多方面進行了重要修改,企業檢測能力大都無法滿足要求,增加了檢測成本;三是增加人力成本和生產設備成本。
檢驗檢疫部門提醒出口玩具生產企業需做出快速反應,搜集相關信息并對玩具的生產進行控制,使原輔材料的重金屬含量符合玩具安全新指令的要求。一是提高技術實力,加強工藝改進,調整生產模式,在信息收集、生產環節管理和相關標準制訂等方面多下工夫,確保產品符合歐盟市場要求,避免不必要的貿易損失;二是對法規進行深度解讀與剖析,了解歐盟禁用物質規定和極少數獲得豁免的物質,對照新指令進行安全生產的查漏補缺;三是在鉛汞等禁用物質的使用上做好豁免替代研究,在玩具中摻雜香水應關注過敏反應,玩具設計上應從兒童使用的安全性這一根本原則出發,禁止玩具與食品連成一體等危險設計;四是積極開拓多元化市場,分散出口風險。出口企業應適當轉移出口陣地,開拓新興出口市場,同時積極練好“內功”,加強貿易技巧,為擴大出口爭取主動權。
(黃島檢驗檢疫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