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發生,日前,黃山市質監和公安兩部門決定聯手整治護罩用螺絲連接到瓶體的鋼瓶(以下簡稱“螺絲瓶”)和超使用年限鋼瓶。
液化石油氣鋼瓶是盛裝易燃易爆介質,涉及生命安全、危害性較大的一種特種設備。國家標準《液化石油氣鋼瓶定期檢驗與評定》(GB8334-1999)規定,對制造年限超過十五年的鋼瓶以及制造鋼印標志不清的鋼瓶,檢驗單位不得檢驗,必須作報廢處理。國家已禁止生產“螺絲瓶”,按照規定,我市所有“螺絲瓶”將在2011年9月30日前全部予以報廢。
據了解,報廢鋼瓶內殘氣必須使用專用設備抽空,并且經焚燒后,方能作破壞性處置。氣瓶充裝單位應將報廢鋼瓶送交指定的鋼瓶檢驗單位實施破壞性處理,個人持有的報廢鋼瓶可交指定的鋼瓶檢驗單位或交就近的充裝單位轉交給鋼瓶檢驗單位實施破壞性處理。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將報廢鋼瓶私自翻新、帶上假檢驗標志環后繼續充裝使用;嚴禁將報廢鋼瓶非法轉移至外地繼續使用;嚴禁違法充裝、檢驗“螺絲瓶”,對頂風違法的行為,將依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法規嚴厲查處。全市公安機關將結合“打四黑、除四害”專項行動,對非法收購“螺絲瓶”等違法行為予以查處,對擅自經營銷售、回收報廢鋼瓶的單位和個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姚紅衛 金燦燦)
姚紅衛 金燦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