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元旦、春節的臨近,煙花爆竹的銷售量不斷加大。為進一步加強節日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12月27日,內蒙古錫盟東烏旗質監局、安監局、公安局、工商局、消防大隊五部門聯合對煙花爆竹臨銷網點進行了現場審查。重點審查了煙花爆竹儲存、銷售場所是否具備安全條件,是否配備滅火器材,是否張貼防火標語,相關制度是否建立完善等安全銷售許可規定。
此次行動,共審查煙花爆竹銷售網點11家。行動中,東烏旗質監局按照監管職能,重點宣傳了煙花爆竹標識、執行標準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經銷的煙花爆竹必須按要求標有執行標準、警示標識、生產日期、廠名、廠址、合格證等內容,未達到要求的煙花爆竹不得銷售。
通過這次現場審查,進一步摸清了煙花爆竹銷售場所的安全狀況,強化了銷售者的安全意識,杜絕了安全事故隱患,為廣大人民群眾歡度節日創造了良好的環境氛圍。(通訊員:崔士軍)
崔士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