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州檢驗檢疫局德清辦事處對一批13000千克、價值46827美元出口伊朗的消光粉進行檢驗和監裝,并出具裝運前檢驗證書。該證書系我國自2011年12月1日起實施對出口伊朗工業產品裝運前檢驗后德清辦事處簽發的首份裝運前檢驗證書。
根據中伊兩國簽署的協議,出口伊朗列入法檢目錄內的工業產品由中國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裝運前檢驗,伊朗成為繼塞拉利昂、埃塞俄比亞、埃及等國之后第4個實施裝運前檢驗的國家。為確保貿易順暢,德清辦事處在前期積極做好政策宣貫、業務培訓等準備工作基礎上,有序開展裝運前檢驗工作,按照《工作指南》實施對產品外觀品質、數量、安全、衛生項目檢驗和監裝。為保證裝運前檢驗證書質量,簽證部門提前做好證書模板調整,并根據輸非裝運前檢驗證書出證經驗,對易錯欄目和細節加以重視,協助建立標準證稿,提高證書擬制準確性,及時出具證書,并確保證書正確上傳至檢驗檢疫電子證書系統。
伊朗作為德清地區出口企業的重要貿易國,2011年全年出口伊朗的貿易總額近8百萬美元,占整個德清轄區貿易總額的1.4%。其出口的產品主要是燈具、冷藏設備以及自行車等。做好出口伊朗產品的裝運前檢驗工作,保證產品的順利出口,將極大的促進德清企業對伊貿易的發展。
(湖州檢驗檢疫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