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0日12時30分許,赤峰市發生了一起違法銷售煙花爆竹導致爆炸的事故,造成5人死亡,8人受傷的重大人員傷亡事故。給社會造成了不良的影響,根據林安委辦發【2012】1號文件,并結合上級關于“春節期間煙花鞭炮安全排查“的文件精神,為切實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監管,有效遏制春節期間各類煙花爆竹事故,林西縣質監局進一步加大對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等重點場所、重點環節的監管力度,堅決杜絕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
此次檢查,重點查看煙花爆竹的標志標注、使用說明、警示標志等是否符合國家標準、質量體系認證產品有無相關認證證書等情況。對偽造產地、偽造廠名、廠址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的行為,進行嚴厲處罰;特別對重大制售假冒偽劣煙花爆竹產品的惡性事件,要依據《產品質量法》嚴厲查處,構成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
嚴把零售場所安全關,著重規范煙花爆竹零售經營戶,要求其全部通過正規渠道進貨,并做好進貨記錄,嚴防劣質煙花爆竹流入市場;深入排查批發場所安全隱患,深入打擊“無廠名、廠址、無質量合格標志”的煙花爆竹,對非法經營、無證經營、超范圍經營等違法行為,一經發現,堅決取締。
同時,加大對經營業主和廣大消費者進行煙花爆竹安全知識宣傳,增強廣大市民的消費意識,確保全縣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截至目前,該局共出動執法人員40人次,檢查煙花爆竹批發、銷售門店和攤點10個,檢查相關產品20余種,沒有發現違法行為。(劉雨軍)
劉雨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