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州食品生產企業和小作坊眾多,全州質監系統食品生產監管專兼職人員僅有28人,監管人員與監管對象數量之比約為1:168,監管人力物力財力明顯不足。為解決這一難題,紅河州質監局建立完善了八項制度,探索出了“12365”和“123456”監管模式,切實加強對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和小作坊監管。
一、建立完善八項度,促進監管工作向規范化、制度化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令,先后制定出臺了《食品安全責任追究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工作管理辦法》、《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預案》、《食品安全工作目標考核暫行辦法》、《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信用管理制度》、《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管理辦法》、《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及小作坊監管人員工作規范(試行)》、《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約談工作制度(試行)》8項制度,使全州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進一步向規范化、制度化發展。
二、推行“12365”監管模式,提升監管實效。一書:要求小作坊簽訂《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書》”;二證明: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實行備案制管理,小作坊進行營業執照新辦和年審時,必須取得質監部門的資料備案證明和現場核查證明;三臺賬:要求小作坊建立原輔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進貨臺賬,生產設備登記臺賬,產品銷售臺賬。六嚴查:嚴查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是否辦理健康證;嚴查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是否符合GB2760-2011《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的規定;嚴查用于食品生產加工的原輔料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相關標準的要求;嚴查產品質量是否符合國家標準;嚴查簡易包裝食品的標簽標識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相關標準的要求;嚴查食品在包裝、貯存和運輸中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相關標準的要求。五定:定人員、定職責、定區域、定重點、定小作坊,將監管任務落實到位。
三、推行“123456”監管模式,走企業聯盟路子。一取締:取締限期整改仍然無效的不具備保證衛生安全基本條件的小作坊。二轉產:對生產風險食品加工小作坊,給予一個月的過渡期,過渡期滿必須轉而生產其他產品,違規者將予以依法處理。三確認:對保留下來符合條件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由當地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列出名單,提交當地縣級政府確認后予以保留,并建立監管檔案,納入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的監管范疇。四到位:承諾到位、整改到位、培訓到位、監管到位。五聯盟:采取政府引導,質監幫扶、企業自愿,聯合辦廠,鼓勵和引導產品較為集中的小作坊企業進行聯合辦廠,走企業聯盟路子,擴大規模,努力把“一地一品”產品做大、做強、 做優、做成品牌。六聯動:通過政府推動、部門協動、企業主動、社會互動,典型帶動,媒體聯動,全面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監管。(范艷華)
范艷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