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吳江檢驗檢疫局在對一批出口貨物木質包裝進行口岸抽查時發現該批木質包裝未加施IPPC標識,不符合國外進口要求,該局隨即要求企業對貨物木質包裝進行了更換處理,不僅為企業避免了不必要的經濟損失,而且為企業避免了可能導致退貨而產生的一系列麻煩。
據了解,該批貨物為原材料,出口到韓國,共計37托,裝載1個40英尺集裝箱,由于操作人員調整等原因企業在裝貨時使用了未加施IPPC標識的木托盤。
國際上越來越多國家,包括韓國,都采用國際植物檢疫措施15號標準,明確要求進境貨物使用的木質包裝,應按規定的檢疫除害處理方法進行處理,并加施專用標識。
為了履行檢驗檢疫職責,也為了保護企業通關便利和避免經濟損失,吳江檢驗檢疫局對出境貨物使用木質包裝的企業采取“送法上門”、“行風熱線”、報刊雜志等多種方法進行政策宣導,總體效果非常好,未發生因為木質包裝不合格退運的事件,也未被國外檢驗檢疫機構通報。但是,仍然有一些企業因為人員調整等原因導致違規情況的發生,吳江檢驗檢疫局再次提醒廣大進出口企業,一要及時了解檢驗檢疫法律法規和國外相關法律法規,并自覺遵守;二要加強內部培訓和管理,把好出口貨物木質包裝使用關。(沈榮方)
沈榮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