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會昌縣質監局結合“干部作風整治年”活動制定出臺《入企檢查特別規定》,嚴格規范入企檢查行為,以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創優經濟發展環境。
一是入企登記制度。堅決杜絕本局各部門之間交叉、重復檢查等問題的發生;二是入企檢查審報制。入企業檢查必須經本局負責人批準同意,對重點項目、上規模企業檢查,事先報縣效能監察部門同意和備案;三是入企檢查時限制。按《入企檢查表》核準的內容、事項、時間入企檢查,嚴禁擅自增加檢查項目和延長檢查時間;四是首違整改制。對企業首次輕微違法違規的行為不予處罰,以警告、責令整改為主;五是實行“紅燈”問責制。對違反入企檢查規定的當事人扣發當年第13個月工資,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降職、待崗處理。(通訊員:何華強)
何華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