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質檢總局發布的《對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實施檢驗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出入境危險化學品報檢有新規定。據統計,自2012年2月1日起正式實施以來,2月份吳江地區累計受理入境危險化學品報檢16批次,金額18.44萬美元,主要涉及的產品有凡立水、環氧樹脂、印油等,其中發現不合格3批次,占總批次的18.8%。
檢驗檢疫部門在入境危險化學品受理報檢和查驗過程中發現以下問題:一是報檢單位、收貨企業在危險化學品相關專業知識相對欠缺,敏感性不強,對報檢范圍不能準確判定,導致報檢時未能按要求提供資料;二是查驗過程中發現貨物未加貼中文危險公示標簽,未按要求隨附中文安全數據單,貨物未按要求使用危險化學品專用的UN包裝,以上問題均可能給貨物在運輸、到廠儲存和生產使用過程中帶來安全隱患。
對此,檢驗檢疫部門特別提醒企業:一方面加強學習和深入領會《對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實施檢驗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文件規定,準確判定是否屬于危險化學品報檢范圍,按要求正確提供報檢單據資料;另外一方面加強與國外供貨商的溝通,及時對外宣貫國內文件政策要求,提升供貨商對于國內危險化學品新要求的重視度,從而有效避免貨物包裝不符合要求、無中文危險公示標簽,中文安全數據單等違規現象的發生。(施金燕)
施金燕